T_NAASS 098—2024 宁夏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 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NAASS 098—2024
中文标题  宁夏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 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lant protection UAV stem and leaf weeding operation for rice fields in Ningxia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1 谷物种植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9日
实施日期  2024年12月01日
起草人  王刚、尹秀玲、马洪文、陈莉君、张晶晶、万永燕、马萍。
起草单位  灵武市鑫旺植保专业化防治专业合作社、宁夏浪顺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鱼多多家庭农场。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的作业要求、除草剂选择、田间作业、气象条件、作业要求、作业流程、作业后维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稻田生产。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作业要求
植保无人飞机
应符合NY/T 3213-2018的规定。
作业人员
包括飞控手、辅助作业人员、安全负责人。飞控手、安全负责人应经过培训掌握水稻病虫害发生规律及安全用药技术。飞控手必须获得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书。
5 除草剂选择
应符合 GB/T 8321和NY/T 1276-2007的规定。
禾本科杂草
防除以稗草等为主的禾本科杂草,选用氰氟草酯或五氟磺草胺或三唑磺草酮等。
阔叶杂草
防除以莎草类、泽泻、野慈姑等为主的阔叶类杂草,选用二甲?灭草松或苄嘧?唑草酮或氯吡嘧磺隆。
6 田间作业
在水稻二叶一心进行除草作业。
药剂要经过二次稀释,并加入飞防助剂。
喷药前田间应无水层,施药48 h后复水,保持浅水层5 d~7 d。
7 气象条件
作业前应查询作业区域的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信息。
当室外温度超过35℃或风力≥3级或出现降雨、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现象时禁止作业。
作业人员禁止处于植保无人机下风向,避免农药中毒。
8 作业要求
起降场地选择平整、开阔场地,并在场地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药液用量2500 ml/667m2~3500 ml/667m2。
根据机型选择适宜飞行高度,保持3 m/s~5 m/s匀速飞行作业,
避免除草剂漂移,对临近敏感作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9 作业流程
9.1 作业前实地调查前茬作物、种植方式、杂草种类等情况,结合当时气象条件、田间水层等因素,确定除草剂品种、施用量及飞行作业参数等。
9.2 按照附录A、附录B进行作业记录,并归档保存。
10 作业后维护
按照DB64/T 1851-2022的相关规定执行。



A
A
附录A
(规范性)
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任务单
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任务单见表A.1。
表A.1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任务单
服务对象信息 作业地点 面  积(667m2)
姓名:

电话:
 县(市)     乡       村 
防治对象 封闭用药剂名称和剂量(ml、g/667m2) 预定作业时间


 药剂1:             
药剂2:
助剂: 
月    日
作业高度(m) 速度(m/s) 药液用量(ml、g/667m2)
  
备   注 
技术主管:                      时间:    月    日


B
B
附录B
(规范性)
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记录表
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记录表见表B.1。
表B.1稻田植保无人机茎叶除草作业记录表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操控员  作业时间 起:     时     分   
止:     时     分
药剂名称及批号  助剂名称及批号 
作业区域  
临近作物情况 
环境温度(℃)  风速(m/s)  风向 
作业速度(m/s)  作业高度(m)  作业面积(667m2)             
雾滴  药液量(ml、g/667m2)   
配  药  信 息
 药剂用量(ml) 助剂用量(ml) 水
(ml) 配药人 复核人 
第     次      
第     次      
第     次      
第     次      
操作员:                                 月    日      时      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登记证号51640000MJX153778E发证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业务范围理论、政策研究,学术经验交流,人才培训,技术咨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宿文军
依托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邮编 : 750002

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

回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