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CFA 0017—2024 普兰店冻煮海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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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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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CFA 0017—2024 |
中文标题 | 普兰店冻煮海参 |
英文标题 | Frozen boiled sea cucumber in Pulandia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 20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4 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陈冰、丁雨、车鉴、汪德峰、赵树全、李双双、林永亮、张俊杰、于海洋、马永生。 |
起草单位 | 大连市普兰店区海参协会、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大连海洋大学。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要求 4.1 原料 4.2 加工用水 4.3 产品规格 4.4 感官要求 4.5 理化指标 4.6 安全指标 4.7 净含量 5 试验方法 5.1 规格检验 5.1.1 当产品包装的标签上标明规格时,应检验规格。 5.1.2 取10?只~20?只冻煮海参称重(准确至0.1 g),换算为每500 g样品冻煮海参个体数量,保留整数。 5.2 感官检验 5.3 理化检验 5.3.1 样品的处理方法 5.3.2 水分的检验 5.3.3 氯化物的检验 5.3.4 蛋白质的检验 5.4 安全指标的检验 5.5 净含量的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6.2 抽样方法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2 型式检验 6.4 判定规则 6.4.1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本批产品合格。 6.4.2 所检项目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检一次,按复检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 6.4.3 所检项目中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 7 标识、包装、运输、储存 7.1 标识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洁净、牢固、防水、无异气味,并应符合SC/T 3035标准的规定。 7.2.2 应按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包装,不应混装。 7.3 运输 7.4 贮存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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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渔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8928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专业展览、远洋渔业协调、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咨询服务、海事调解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林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大街20号楼 | 邮编 : 10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