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CSDSJFZYJH 005—2024 四川政务服务办件撤回(工作人员侧)工作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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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CSDSJFZYJH 005—2024 |
中文标题 | 四川政务服务办件撤回(工作人员侧)工作指南 |
英文标题 | Work guide for the withdrawal of Sichuan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Offices (staff sid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起草人 | 杨丽、匡先辉、马宇飞、季飞、白宁超、龚竞、秦强子、解岩、达久曲鸽、许雨虹、唐为之、乐益矣、郭煜、张霞、张文阳、吴凤、程奕、杨铧、赵晓艳、周磊、高会伟、王新文、许婷婷、覃子凌、雷山峰、刘霖、刘陈、鲍超、秦于力、董俊熠、温仁均、张航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军供站、四川省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天府大数据研究院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处理需撤回的政务服务办件时的操作行为,确保撤回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本文件适用于当原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错误办件,经核实后予以撤回并重新办理。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当原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错误办件,经核实后予以撤回并重新办理。 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来源:GB/T 32170.1-2015,定义3.2]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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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四川省大数据发展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510000MJQ011793Y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资源整合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秦强子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和东街180号 | 邮编 : 6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