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TSSP 054—2024 金典酒庄年份大曲酱香型白酒-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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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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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TSSP 054—2024 |
中文标题 | 金典酒庄年份大曲酱香型白酒 |
英文标题 | Jindian chateau aged daqu jiangxiangxing baijiu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20 无酒精饮料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1 酒的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起草人 | 李红、曾利、王忠宝、喻阳明、喻阳刚、付宇豪、陈孟强、陈燕、王迁、刘帮涛、杨必刚、李鹏、王春、徐亚男、郝慧宜、武敏、刘新平 |
起草单位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百年金典酒庄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镇北街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印象台河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台福酱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超群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逐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叁肆伍酒业有限公司、贵州云廷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全幸酒业有限公司、北京量子之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廷酒业有限公司、九云霄酒业(北京)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典酒庄年份大曲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金典酒庄年份大曲酱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1 小麦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781.4 白酒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酱香型白酒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DB52/T 867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高粱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T/CBJ 2101 白酒年份酒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典酒庄年份大曲酱香型白酒 Jindian chateau aged daqu jiangxiangxing baijiu 以高粱、小麦和水为原料,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年份酱香型白酒。 注:所定义年份酒标注年份为陈酿时间最短的基酒年份,即100%采用标注年份及以上年份基酒、调味酒。 4 产品分类 按产品年份分为:6年、8年和10年。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高粱 应符合DB52/T 867、GB 2715的规定。 5.1.2 小麦 应符合GB/T 1351、GB 2715的规定。 5.1.3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4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6年 8年 10年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无杂质a 香气 酱香、复合香突出,有陈香,空杯留香持久 酱香突出,陈香明显,优雅舒适,复合香协调,空杯留香持久 酱香突出,陈香舒适,复合香优雅细腻,空杯留香持久 口味和口感 酒体醇厚协调,有陈味,回味悠长 酒体醇厚丰满,陈味明显,绵甜柔和,回味悠长 酒体醇厚细腻,老熟味明显,丰满圆润,回味悠长 风格 具有本品的典型风格 具有本品的典型风格 具有本品的典型风格 a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应逐渐恢复正常。 5.3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目 6年 8年 10年 酒精度a(20 ℃)/(%vol) 53.0 固形物/(g/L) ≤0.70 总酸/(g/L) 产品自生产日期小于或等于一年执行的指标 ≥1.60 ≥1.80 ≥2.00 总酯/(g/L) ≥3.20 ≥3.00 ≥2.80 己酸乙酯/(g/L) ≤0.20 酸酯总量/(mmol/L) 产品自生产日期大于一年执行的指标 ≥60.0 乙酸乙酯/(g/L) ≥1.80 ≥1.60 ≥1.40 乳酸乙酯/(g/L) ≥1.50 ≥1.20 ≥1.00 年份b/(年) ≥6 ≥8 ≥10 a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b 所定义年份酒标注年份为陈酿时间最短的基酒年份,即100%采用标注年份及以上年份基酒、调味酒。 5.4 真实性要求 采用GB/T 10345检测方法检测5.3中理化指标,验证其真实性。 5.5 评判体系 企业应对年份酒的真实性建立完善的评判体系。 5.6 净含量 净含量允许差要求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7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2757等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 10345描述的方法进行。 6.2 理化要求 6.2.1 酒精度 酒精度测定按照GB 5009.225描述的方法进行。 6.2.2 固形物、总酯、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 按GB/T 10345描述的方法进行。 6.2.3 总酸 按GB 12456描述的方法进行,以乙酸计,单位为克每升(g/L)。 6.2.4 酸酯总量 按GB/T 10345描述的方法进行。 6.2.5 基酒年份 通过查验生产记录文件的方法进行。 6.3 真实性检验 气相色谱分析按照GB/T 10345执行。 6.4 一致性检验 综合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图谱,判定各批次年份酒的一致性。 6.5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6.6 生产过程控制 通过检查生产记录文件的方式进行。 7 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检查生产记录文件,当生产记录文件符合生产过程控制条件时,按本文件的规定逐批检验。 7.2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按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包装上应明确标有标称年份以及其主体基酒年份和占比。 7.3 标签应按GB 7718和GB 2757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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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308784155C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一)开展宣传策划、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经政府授权或委托制定特色产业行业发展规范、行业标准; (三)开展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推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推进品牌战略,形成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五)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宣传品,建立和管理信息网络; (六)承担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金融城MAX.B座5楼 | 邮编 : 55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