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JNJ 0028—2024 山地连栋钢架大棚-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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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JNJ 0028—2024 |
中文标题 | 山地连栋钢架大棚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40.30 温室和其他装置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苗承舟、应伟杰、应永飞、周慧芬、朱水星、王嵘、张启、邹秀琴、金军东、吴迤岭、梁森苗、杜兆南、龚旭东、吴永斌、罗文海、朱亚富、饶满伟、陈建霞、汤友贵、倪晓明、倪晓军。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兰溪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中心、青田县农业机械推广站、仙居县农机发展中心、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杭州嘉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升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田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羽佳温室大棚有限公司、海宁海成温室设备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山地连栋钢架大棚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技术要求、安装要求、试验方法、验收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存贮。 本文件适用于山地连栋钢架大棚设计制造、施工安装和质量检验,其改进型产品可参照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大棚结构及其所有构件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能安全承受包括恒载在内的可能全部荷载组合(风载、雪载等),任何构件危险断面的设计不应超过钢管材料的许用应力,大棚及其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韧度,以抵抗纵、横方向挠曲、振动和变形,在允许荷载、压力、推力(风载、雪载等)范围内不发生失稳现象。因外力作用局部损坏时,大棚结构作为一个整体应能保持稳定。 大棚骨架的使用年限≥10年。所有金属结构零部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主要构件(立柱、横档、纵档、拱杆、纵拉杆、天沟等)耐腐蚀时间≥10年。 大棚骨架两拱杆间采用拱连接件外接的“二段式”结构,满足大棚整体承受风荷载≥10级、雪荷载≥200mm雪厚的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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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678764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培训、评价鉴定、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科技展览展示、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盛云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号 | 邮编 : 31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