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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AAD 002—2020 |
| 中文标题 | 中国互联网广告投放监测及验证要求 |
| 英文标题 | China internet advertising delivery monitoring and verification requirem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9 (没有标题)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9 工业与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国华、霍焰、杨正军、朱岩、马良骏、王北云、丁新勇、刘力泉、范秋华、汪烁 雷、宋菲菲、李济景、王泳帅、郭玮 |
| 起草单位 | 中国广告协会互联网广告委员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MMA中国无线营销联盟、 中国广告协会媒体评估委员会、上海亿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腾徽软件科 技有限公司、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 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重要的广告投放方式和渠道。为了规范、促进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先后对《广告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了充分释放互联网广告的市场效能,促进互联网广告的产业化发展,使互联网广告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得以快速发展,在国家主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品牌企业、主导媒体和互联网广告公司等,对互联网广告术语、定义、分类、缩略语提出了规范使用要求;对接口技术和投放执行过程、数据采集方法、用户数据隐私和测量要求进行了统一。 本标准旨在统一规范的互联网广告条件下:明确互联网广告监测和验证等概念的维度;保证互联网广告行业运作模式的规范性和可复制性;保证互联网广告监测和验证的统一性。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广告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3857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 | 邮编 : 1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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