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AAD 008—2024 数字营销技术 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AAD 008—2024 |
| 中文标题 | 数字营销技术 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Digital marketing technology–Technical requirements on data management platform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9 工业与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闫辉、杨正军、朱岩、杨阳、张家绮、马良骏、张旭、顾明毅、范秋华、彭喜喜、曹玉骥、赵乃萱、马磊、吴充、于晓蕾、刘蒙恩、杨燕、欧阳书馨、张勇、蒲杰、落红卫。 |
| 起草单位 | 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亦拓广告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腾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加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泛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勾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阳狮广告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上海优比客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为适应信息通信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 程序化广告类技术(DSP/SSP/ADX)诞生后,诞生了数据管理平台(DMP),主要是将多方分散的、可用于程序化广告业务的数据整合集中起来,整理加工成可以直接利用的数字资产。DMP可以通过对用户数字广告与营销相关行为轨迹的记录和分析,形成数字用户ID的标签数据库,提供给广告主与广告投放服务的相关平台,为其提供“准确识别”广告活动目标用户的数据支持。 当前,数字营销的数据管理领域已面临如下主要问题:首先,DMP的应用范畴在扩大,其分类和定位在多元化,业内缺乏统一认知的专业知识,不利于行业的交流和发展。其次,由于数字商业增长和竞争压力增大,DMP的功能不清晰和边界不明确,不利于营销技术行业有序竞争和核心技术发展。 另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极速发展大背景下,无论从终端类型,还是数据维度,以及数据量级都攀升到很高水平,DMP的技术实现参差不齐,跨平台的技术对接协议和技术参数也缺乏标准,极大影响行业协作效率。 最后,随着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数字营销行业对数据收集、使用、加工、提供和委托处理都提出了更高的安全合规要求。 所以,DMP在技术实现、安全合规处理、接口定义上都需要更清晰的行业技术规范来遵循。本标准的制定,一方面是期望向全行业普及DMP的基础概念并说明分类,来解决概念混淆和定义不清问题;另外更重要的是,在广告场景上建立标准规范化的数据接入、数据管理和数据使用等各项技术要求,达成行业共识,促进DMP及其上下游数字营销技术系统的健康、稳定合作与发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广告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3857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 | 邮编 : 100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