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AAD 010—2024 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广告需求方平台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AAD 010—2024 |
| 中文标题 | 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广告需求方平台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Internet advertising——cohorts identifier requirem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9 工业与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汪硕雷 |
| 起草单位 | 加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勾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优比客思科技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腾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广告研究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数字广告营销产业的发展更加快速迅猛,从2012年开始,数字营销中的程序化广告交易已经成为主要的广告行业投放方式和渠道。 程序化广告交易技术带给营销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相关问题和挑战: 1)广告样式百花齐放而繁杂多样造成产业资源效能低下; 2)程序化广告对广告位流量及标签体系的衡量基准不统一,阻碍了产业扩张与融合; 3)数据分类定义混淆和部分接口协议不能互通,特别是在程序化广告交易行业的广告供应方平台、广告需求方平台、广告交易平台、广告数据管理平台之间在对接过程中,部分公司执行的接口协议各不相同,造成跨平台/跨产品合作困难; 4)多屏时代到来后,程序化广告接入到跨屏投放的更大媒体主发布商资源,更是提高跨平台/跨产品合作的技术标准和行业通行规则要求。 作为数字化营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趋势的程序化广告,上下游合作效能较低、行业服务扩张较难、业务间融合程度较低,已成为目前数字营销产业创新发展面临的最大阻碍。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标准从平台定义、功能要求、对接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五个方面规范了程序化广告需求方平台以及对业务相关合作方之间交互执行的标准,为程序化广告行业提供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广告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3857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 | 邮编 : 100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