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ECRPA 010—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平板玻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RPA 010—2024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平板玻璃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es — Quantitative methods and requirement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 Flat glas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 起草人 | 谭玉玲、王洪昌、朱金伟、郭凤艳、吴辉廷、刘国东、何捷、戴文燕、王杏娟、谭玉菲、崔宇韬、龙红艳、张辰、张艳平、闫浩春、张伟、崔敬轩、魏粉利、聂卿、骆泳君、李建、王凡、黄家玉、石应杰、孙世达、杨占红、张杰、李晓萍、王寅佳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其结果可作为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不同应用的依据。碳抵消不在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范围内。 本文件仅针对单一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方面环境潜在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
| 主要技术内容 | 6.1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其结果可作为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不同应用的依据。碳抵消不在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范围内。 本标准仅针对单一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方面环境潜在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6.2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清单。 6.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共有4个。GB/T 24067-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平板玻璃定义较GB/T 15764-2008有修改,为板状的硅酸盐玻璃原片,包括普通平板玻璃原片、浮法玻璃原片、着色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原片、压花玻璃原片等。温室气体较GB/T 32150-2015,3.1有修改,本标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本标准定义产品碳足迹因子为单位产品在系统边界内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每单位产品表示。 6.4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平板玻璃碳足迹的量化方法,具体包括产品碳足迹研究目的、研究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生命周期影响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 6.4.1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的产品范围、时间范围、边界范围、取舍准则,确定了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功能单位为1吨平板玻璃原片。 考虑到平板玻璃的产品性质,为非终端产品,并未直接到使用用户,且生产的玻璃原片主要通过钢化、镀膜、中空、夹层、表面物理加工、表面化学处理、复合加工等加工工艺制成玻璃产品,用于建筑、汽车、光伏、家具、家电、信息显示等各种应用场景,在产业链中处于中间段。因此,边界范围定为从“摇篮”到“大门”,即包括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和原片生产阶段,不考虑下游产品排放过程。 图2 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系统边界 6.4.2清单分析 根据系统边界,进行数据收集。按照附表A中信息采集表要求,数据收集应尽可能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工艺流程、生产信息等,以及系统边界内相关阶段及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并对数据获得方式和来源应予以说明,并按照一定数据质量要求、选择要求对数据进行审定、整理。 6.4.3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 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计算包括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和原片生产阶段涉及的所有单元过程,每个阶段的产品碳足迹相加得到所评价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本标准分别给出了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计算方法、公式和每个阶段的碳足迹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原料和能源获取阶段碳足迹包括原料(石英砂、石灰石等)开采、输入的二次材料加工及上述过程中的内部运输的碳足迹;能源开采生产、加工过程及上述过程中的内部运输的碳足迹;原料和能源运输至原片生产企业过程中的碳足迹。 原片生产阶段温室气体排放参考了GBT32151.7《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包含了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碳粉氧化排放、原料碳酸盐分解排放及购入电力、热力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厂内运输为原料、能源、成品等在原片生产工厂内部运输的碳排放。同时本标准中原片生产阶段碳足迹计算还需扣减温室气体排放清除部分。目前平板玻璃行业碳清除主要采用玻璃熔窑二氧化碳捕集与提纯技术,如二氧化碳捕集、压缩、精馏和液化制成液态二氧化碳等。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碳粉氧化排放和原料碳酸盐分解排放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 6.5产品碳足迹结果解释 本标准确定了平板玻璃产品碳足迹量化的生命周期结果解释阶段要求。 6.6产品碳足迹报告 明确了碳足迹研究报告所需信息内容和报告形式。产品碳足迹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量化的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 6.7附录部分 附录部分主要包括信息采集表、数据质量评价、全球变暖潜势、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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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717829895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创建服务 业务培训 宣传教育 书刊编辑 技术交流 国内合作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青松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 邮编 : 1000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