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MWHLZ 006—2024 澄迈无核荔枝 采收与包装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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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MWHLZ 006—2024 |
中文标题 | 澄迈无核荔枝 采收与包装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5 水果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起草人 | 石伟祥、钟教霄、孙林芳、陈旭、王斌、杨成飞 |
起草单位 |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澄迈县无核荔枝产销协会、方圆标准认证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南陆侨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金澄荔枝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泉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普恒高新农业有限公司、海南新绿投资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采收 4.1 基本要求 4.1.1 根据市场需要和成熟度分期采收。 4.1.2 实行“并蒂采果”。 4.1.3 采收后,最快速度进行果品分级、包装、贮运保鲜。采收时,单框果量不超过25 kg。 4.2 成熟度 4.2.1 成熟度要求 荔枝的采收成熟度应根据销售市场远近及贮藏期间长短而定。一般以八成至九成熟为宜。 4.2.2 判断标准 果实的果皮基本转为红色,内果皮基本为白色,达到体现品种特性、风味,应符合T/cmwhlz 001要求。 4.3 采收时间 采收要在阴天或晴天上午 10 点前为宜。日照剧烈以及雨天不宜采收。 4.4 采收方法 实行“并蒂采果”,按成熟度分期采收,用枝剪将果实剪下。对于成熟度不均匀的树,可分批采收。采收时应轻采轻放,尽可能避免机械损伤。也可根据客户要求单果采收。 5 采后处理 5.1 挑选 挑选时应剔除病果、虫果、褐变果、腐烂果、裂果未成熟或过熟果、无果蒂果及其他缺陷果。宜按T/cmwhlz 001要求对果实进行分级。 5.2 包装 5.2.1 包装材料 5.2.1.1 包装材料应无毒、清洁、干燥、无污染、无异味,符合NY/T 658要求。 5.2.1.2 包装容器宜选用瓦楞纸箱、泡沫箱、塑料筐。 5.2.1.3 瓦楞纸箱材质应按照GB/T 6543规定执行,泡沫箱应符合SN/T 0263的要求。 5.2.2 包装容量 纸箱等容量一般不超过5 kg。塑料筐容量和泡沫箱包装容量一般不超过10 kg,也可根据签订的合同规定包装。 5.3 标识标志、标签 5.3.1.1 标识应符合NY/T 1939的要求。 5.3.1.2 标志按照GB/T 191规定执行。 5.3.1.3 标签内容应标明品名、品种、等级、产地、净重、包装日期及生产者。 5.3.1.4 在包装箱的相同部位,印刷或粘贴标签,标签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5.3.1.5 标签其他方法按GB 7718中规定执行。 5.3.1.6 处理后水果包装上除按国家相关规格加施标识以外,应添加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处理标识。 5.4 预冷 5.4.1 预冷要求 荔枝采后应尽快进行预冷。要求采收后6 h 内进行预冷,24 h 内使果心温度降低到10 ℃以下。 5.4.2 预冷方法 冷库预冷。将果实包装堆放于3 ℃~ 5 ℃的冷库中,堆垛高度不应超过5层,堆垛方向应顺着冷库冷风的流动方向。在24 h 内使果心温度降至10 ℃以下。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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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澄迈县无核荔枝产销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69023MJP3385085 | 发证机关 | 澄迈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澄迈无核荔枝产业培育、技术培训及提供各种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石伟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5号国税局宿舍H栋1001 | 邮编 : 571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