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PCPA 0007—2024 城市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PCPA 0007—2024 |
| 中文标题 | 城市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指南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O796 保健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刘正奎、司徒颖、王金凤、徐晓新、高云霞、陈天勇、吴坎坎、方若蛟、罗钰加、 耿曰美、刘冲、胡兴民、李晓景、李庆忠。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和的慈善基金会、德耆慈善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北京中科心理援助中心。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6.1 概述 在尊重老年人意愿和满足老年人不同心理需求的基础上,服务提供给者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社区主题活动等适合本社区老年人的方法,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 6.2 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方法 6.2.1 建立、健全、持续维护老年人心理健康宣教网络,采用多种宣传手段,结合文化习俗,因地制宜地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使老年人对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 80%及以上,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标准。 6.2.2 利用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乡镇社会心理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关爱室等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社区宣传设施,提供心理健康维护与促进、心理健康问题等科普宣传资料和相关活动,为老年人获得相关科普知识及服务资源提供便捷渠道。 6.3 心理健康评估方法 6.3.1 心理健康评估工具 应符合T/BFSPW 001-2023的规定。 6.3.2 筛查结果与行动 筛查结果与行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形成提供给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及上级各部门的老年人总体心理健康报告; ——根据个体心理状态评估结果提供个体化的服务,经服务提供者评估,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转介。 6.4 维护与促进方法 6.4.1 主题活动 在了解与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及具体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老年人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活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情绪管理:帮助老年人认识和管理自己的情绪。 ——认知健康:关注老年人的认知功能,预防和干预认知障碍。 ——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强社会联系和归属感。 ——生活适应:帮助老年人适应离退休生活,调整生活节奏,寻找新的生活目标和乐趣。 ——人际关系:促进老年人与家人、朋友和社区成员之间的良好互动,改善人际关系。 ——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如读书、绘画、音乐、戏剧、棋类、拼图、太极拳、门球等,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功能。 ——健康生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和良好的作息习惯。 ——家庭支持:强调家庭在老年人心理健康中的作用,提供家庭支持和教育。 6.4.2 个体心理咨询 在稳定适合的场所,采用交流、辅导、咨询等多种形式,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情绪疏解、情感支持、心理资源整合等工作,发挥老年人自身的优势,更积极地面对生活的转变与挑战。可采用的专业方法有认知行为疗法、认知疗法、精神分析、人本主义疗法、森田疗法、短程焦点解决和表达性艺术治疗等。 6.4.3 团体心理辅导 由服务提供者,根据评估结果,整合辖区内需求相近或相同的老年人组成团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互助小组、成长小组等形式的团体工作,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会支持,提升他们的社交能力、认知发展、情绪调节和自我价值感。 6.4.4 社会心理服务 依据心理健康评估结果,针对个人或群体的需求,可采用个体服务或团体服务的形式,运用倾听、放松、陪伴、生物反馈、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心理教育、问题管理等专业社会心理服务。 6.4.5 心理危机干预 针对遇到突发事件的老年人,依据心理健康评估结果,采用个体或群体干预的形式,运用稳定化、情绪打包和心理急救等技术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其中,针对遭遇重大丧失的老年人,开展哀伤辅导。 6.5 转介方法 6.5.1 资源整合 基于心理健康评估结果,根据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整合社区内外部生活照料、社会福利与救助、躯体疾病、精神卫生健康、紧急救援、法律援助和教育培训等资源,为老年人获取相关服务提供渠道信息。 6.5.2 转介流程 转介流程包含但不限于: ——组织社区内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专业资源,建立转介沟通机制。 ——依据心理健康评估结果,对于超过了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范畴的老年人,提供对其当前心理状态的解读,协商制定转介目标和方案。 ——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卫生等专业人员,开展临床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转介到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 ——开展定期随访与评估,追踪转介老年人的状态发展,进行动态记录归档。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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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2039 | 发证机关 | 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文化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国际合作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建平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 | 邮编 : 100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