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RRA 9920—2024 光伏发电设备回收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RRA 9920—2024 |
| 中文标题 | 光伏发电设备回收企业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hotovoltaic (PV) generation equipment collecting enterpris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起草人 | 刘志刚、徐建智、程刚齐、黄劲松、冯志刚、董礼、齐良才、慈鹏、杜微、马驰、丛建鸥、常永城、黄哲、张敏、董楷、李璐、郑锋、赵健、张晓理、徐士光、胡成玲、贾艳丽。 |
| 起草单位 | 新源劲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再循环(北京)技术院有限公司、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山绿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恒达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设备回收企业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及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光伏发电设备回收企业的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该标准共包括以下3个章节的技术内容: 第四章基本要求:该部分规定了光伏发电设备回收企业全过程的总体要求,要求全过程遵循“三化”原则。明确了回收处理项目设施或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考虑到目前的回收处理存在企业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对企业规模、运营场地以及管理模式作出了规定;对废弃光伏发电设备回收处理涉及的排污、废弃物管理,以及安全、职业健康、消防、交通等方面提出了总体管理的要求。 第五章评价指标:该部分主要对业务指标方面的收集环节、运输环节、贮存环节、物理拆解环节、回收利用环节作出了规定;对管理指标方面的回收计划与总结、数据信息管理、下游追踪管理、投诉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评价结果与报告:该部分主要对评价等级、评价报告做了要求,明确了基础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00L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祥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 邮编 : 1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