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SPSTC 131—2024 沾染有毒有害物质金属废物电炉协同处理及资源利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SPSTC 131—2024 |
| 中文标题 | 沾染有毒有害物质金属废物电炉协同处理及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processing and recycle of waste metal contaminated with hazardous and toxic substance in electric furnac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6月30日 |
| 起草人 | 闫大海、刘宇程、刘静、高阳、唐心一、陈超、李永林、安静、蒋敬言、杨名、刘静、粟学华、刘潞、王辉、伍秋琳、马勇、宋铭威、魏彬、龚天行健、史小飞、龚杨、刘峰、杨益、李羲、何磊、刘学刚、张艳、卢成绪。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西南石油大学、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四川富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天优吉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亿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众思润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优吉玛(昌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优吉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阿坝州天优吉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阳洁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 |
| 范围 | 本文件提出了使用电炉协同处置沾染有毒有害物质金属废物技术的基本规定,规定了废物的鉴别、检测和协同处置方案、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运营管理要求、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钢、铁、铜、镍等废金属的回收处理和再生原料的生产活动。危险废物焚烧残渣中的废金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过程残余废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检修更换的废金属、沾染危险废物的其他废金属及其合金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沾染放射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未知特性物质的废金属回收和处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金属危废是指在生产、使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其具有危险废物特性或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且不能用于原始用途的金属容器,其他金属制品及管道材料。我国危废产生量增加但金属危废综合利用的标准规范等较空缺,现有国标对其产品有质量要求却无过程污染控制详细要求,为规范电炉协同处置金属危废,实现资源化、减污染、提效率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基本规定 规定了设施场地、废物贮存管理、回收再生、监测报警、废物处置及预处理的要求,包括许可证申领、标志设置、设备安装、废物鉴别管理以及车间环境要求等。 (2)废物的鉴别、检测和协同处置方案 规定了废物的特性、废物准入评估、废物的接收与分析、各类生产工艺的要求。 (3)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 规定了输送设施、投加设施、贮存设施、处理设施、再生利用处置设施、分析化验室在协同处置中的技术要求。 (4)运营管理要求 规定了金属危废的收集、运输和贮存方面的要求。 (5)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 规定了处置单位在应急防护方面的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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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1588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学术研讨、书刊编辑、专业培训、信息交流、成果推广、展览展示、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惠小兵 | ||
| 依托单位名称 | 科学技术部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26号院4号楼9层 | 邮编 : 1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