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JSIA 0008—2024 数据资产登记-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IA 0008—2024 |
| 中文标题 | 数据资产登记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of data asset registr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起草人 | 史亦言、张静恬、姚志娟、张栋、沙锦、夏冰莹、周怡妮、钱裕香、刘益、张颖杰、张慎、蔡依桉、钱史瑶、张驰、毛智勇、王宗、陈涛、王童、陈强 |
| 起草单位 | 江苏无锡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无锡市软件行业协会、无锡市软测认证有限公司、无锡锡银金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数据资产登记要求 审核 6.1.1 形式要求 主体资格要求 登记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失信行为、不曾因数据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 登记申请人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a)数据资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数据资产名称、所属行业、覆盖范围、应用场景、数据类型、数据规模、数据来源等,申请书说明及案例见附录A; b)数据资产登记承诺书; c)第三方出具的数据合规评估报告; d)第三方出具的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e)数据来源佐证材料(如有)。 6.1.2 合规性要求 登记申请人应对数据资产登记描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以承诺书的形式做出保证,包括数据来源情况、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合规报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 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互联网抓取数据的数据资产还应提供相关方授权协议书、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资产还应提供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相关隐私政策、授权协议、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方式、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涉及具有特殊属性的数据资产还应提供来源证明、证书、相关价值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数据资产登记信息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宣传的内容。 示例:登记申请人不应夸大宣传。宣传推广中不应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数据资产,不应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6.1.3 数据知识产权要求 登记申请人已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可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未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可提供数据知识产权检索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作为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 数据资产的数据知识产权为受让取得的,登记申请人应办理数据知识产权变更登记,及时对影响登记的信息提出变更申请,提供数据知识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材料,且该登记申请人不得重复进行该数据资产的登记。 数据资产的数据知识产权已经进行质押登记,该数据资产不得进行登记,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数据资产的数据知识产权已经进行许可备案的,该数据资产的登记用途不得与已备案的许可内容存在利益冲突。 数据资产的数据知识产权存在纠纷尚未裁定的,该数据资产不得进行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已被撤销登记的,除登记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表明该撤销登记不影响数据资产登记的以外,该数据资产不得进行登记。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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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018XW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行业调研、信息技术服务、编辑出版、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徐凯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4楼 | 邮编 : 21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