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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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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MRJ 006—2024 |
| 中文标题 | 水质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英文标题 |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lead and cadmium-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60.01 水质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1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62 水资源管理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牛海根、赵娜、王昭伟、于红红、赵欢欢、张艳飞、吴春雨、胡文婷、毛春丽、李春莹、张立影、樊慧婷、李录佳、李倩颖、王丽颜、李艳秋、胡冉、孟根花、梁兴初、张静、张丽影、杨韫、石宏奎、姜春婷。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赤峰分站、内蒙古八思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开鲁县工业园区事务服务中心、赤峰环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水中铅、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废水中总铅、可溶性铅和总镉、可溶性镉的测定。
取样体积为50 ml,定容体积为50 ml,进样体积为20 μl时,总铅、可溶性铅的方法检出限为0.9 μg/L,测定下限为3.6 μg/L;总镉、可溶性镉的方法检出限为0.05 μg/L,测定下限为0.20 μg/L。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为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等标准对铅、镉的的测定需求,本文件拟通过对实际水样的实验验证,确认本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废水中铅、镉的测定。通过本文件的制订,确定铅、镉的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正确度等性能指标,能够满足地下水、地表水和废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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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内蒙古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MJ2210609X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法规宣贯、交流合作、行业品牌建设、人才举荐、标准制定、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产品质量鉴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海路6号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层 | 邮编 : 01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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