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NXXH 020—2024 阿尔巴斯绒山羊放牧管理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XXH 020—2024 |
| 中文标题 | 阿尔巴斯绒山羊放牧管理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ree range management of Arbas Cashmere Goa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31 牲畜饲养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王娜、张荣、何云梅、周晋尧、薛彦伦、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亿维白绒山羊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托克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绒山羊放牧管理技术的放牧羊群的组织、四季牧场的选择、放牧方式、放牧羊的补饲和放牧的配置。 本文件适用于阿尔巴斯绒山羊放牧的管理技术。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NY/T 63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天然、半天然草地 natural and semi~natural grasslands 以草本植物为主,植被未经或经较少改良,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牛羊混合放牧 mixed grazing by cattle and goat 同时进行牛羊放牧的草地利用方式。 适度放牧 moderate grazing 草地的载畜量与草场的承载能力达到一种动态平衡,保持家畜正常生产的放牧强度。 草地产草量 grassland plant yield 放牧期内单位面积草地所生产的可食牧草的总量。 羊日采食量 daily feed intake of goat 维持羊正常生长、发育、繁殖及正常地生产畜产品,每头羊每天所需摄取的饲草量。 最佳采食时间 optimum grazing periods 非连续性的集中采食放牧模式下,牛羊采食效率最高的时间段。 4 放牧羊群的组织 根据山羊的性别、年龄、体质强弱和牧场地形地貌对散养羊进行分群放牧,分群数量宜参考表1的规定。 表1 牧区一群羊适宜的羊只数 羊群内羊的特征 一群羊(只) 繁殖母羊 250~500 育成母羊 250~600 育成公羊 250~600 成年公羊 20~30 后备公羊 40~60 5 四季牧场的选择 按照春洼、夏岗、秋平、冬暖的原则选择牧场进行放牧。 6 放牧方式 春天放牧要控制羊群的数量和合理分群,挡住强羊、看好弱羊、防止“跑青”。 应选择阴坡或枯草高的牧场放牧。 宜可把瘦弱羊只单独成群放牧,带羔母羊及待产母羊留在羊舍附近较好的草场放牧。 夏天宜选择高燥、凉爽、饮水方便的牧地放牧,同时宜定时的补充食盐和矿物质。 每天宜采用两餐式放牧,分别于6:00?8:00 和16:00?18:00 两个最佳采食时间各放牧1次。 秋天应尽量延长放牧时间,做到羊群多采食少走路,霜冻天气不宜早出牧。 冬天放牧出牧时间不宜太早,收牧不宜太晚,对妊娠母羊放牧前进的速度不宜太快,不跳沟、不惊吓,出入圈不拥挤。 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禁牧,每年禁牧时间宜为90天,具体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 7 放牧羊的补饲 适当补饲少量含氮量高的精饲料,不应在羊饥饿和有病的状态下饲喂。 适当的补饲青贮玉米,促进粗饲料的利用。 适时的补饲矿物质,宜以盐砖的方式补充。 供给充足的饮水和食盐,夏天2次/天饮水,其他季节1次/天饮水,食盐补充1次/3天。 8 放牧的配置 需合理使用草场,草场的利用按照下列要求: a)草地产草量采用样方法测算。在草地适度放牧条件下,草地利用率取50 %。 b)日采食量按照其平均体重的4 %计算。 c)单位面积草地放牧数量按公式(1)计算。 C= () 式中: C ——单位面积草地放牧羊的数量,单位为头每公顷每天(头/hm2?d); A ——牛羊混合放牧的草地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F ——单位面积草地产草量,单位为千克每公顷(kg/hm2); U ——草地利用率,单位为百分率(%); W ——羊平均体重,单位为千克(kg); D ——牛羊混合放牧时间,单位为日(d)。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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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