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NXXH 021—2024 阿尔巴斯绒山羊羔羊育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XXH 021—2024 |
| 中文标题 | 阿尔巴斯绒山羊羔羊育肥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Fattening technology of Arbas cashmere goats kid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31 牲畜饲养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王娜、张荣、何云梅、周晋尧、薛彦伦、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亿维白绒山羊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托克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绒山羊羔羊育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生产管理、饲喂与饮水、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阿尔巴斯绒山羊羔羊的育肥。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生产管理 养殖环境 养殖设施建设应符合标准NY/T 2169。 养殖环境应符合NY/T 388规定,羊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粪便处理应符合NY/T 1168的规定。 饲养管理 4.2.1 羔羊培育 饲料质量符合NY/T 1344的规定、饲草卫生指标符合GB 13078的规定。 羔羊3月龄、体重15 kg以上时可以进行断奶。应加强断奶后羔羊的饲养管理,减少应激。 4.2.2 去势 羔羊断奶后,开始进入育肥阶段时应去势。 去势操作应由专业人员执行,避免伤亡造成损失。去势后应精心护理以使羔羊尽快恢复。 去势伤口恢复后,进入育肥阶段。 5 羔羊育肥 基本要求 羊的舍饲育肥生产所用饲料应符合NY/T 1344,为羊提供的饮水应符合NY/T 5027标准的要求。 育肥与管理 使用购入饲料时应书面记录供方饲料的原料成分及含量,使用自配料应保留饲料配方及配料单,饲料原料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其来源应可追溯。 育肥前应对羊只分群,将体重相近、性别相同的羔羊分在一群,每个育肥单元40~60只为宜。 育肥前应使用广谱驱虫药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不得使用变质、霉败或被污染的饲草(料),不应使用动物源性饲料,饲料卫生质量应符合GB 13078。 根据羊群不同生理阶段提供符合其营养需要的日粮,并且达到维持良好身体状况的需要量。 饲粮组成中应有足够的粗纤维供羊反刍,饲粮中粗饲料占60 %以上。 育肥开始时,添加饲料的量应逐步增加,不可突然改变饲粮组成或饲喂量,如需变更应逐步过渡,过渡期应在7 d以上。 每日每只羔羊精补料补饲量以0.2 kg~0.3 kg为宜,应从0.1 kg逐渐增加,7 d内达到预期补饲量。 育肥采用料槽饲喂方式,每只羊采食位置宽度不小于40 cm。 饲喂设备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考虑保护饲料不被污染。 应采取措施防止饲料贮藏过程中的污染、腐败变质。 不得使用非治疗抗生素或激素类物质促进生长,经治疗的羊屠宰上市前应有休药期。 一个育肥期,应在育肥单元中选定10只~15只羊作为育肥效果监测羊,每间隔15d或30d称重,依据增重效果调整育肥策略。 羔羊8月龄、体重达35 kg后出栏。 饮水 应保证羊的饮水量和水的质量。 舍内最多20只羊配备一个饮水位置。 羊可自由饮水,冬季要防止水槽结冰。 水槽等应保持清洁,并定期维护和消毒。 补盐 使用符合营养舔砖,舔砖悬挂于羊活动场、料槽和休息场所等。 每日补盐量5 g~10 g。 清洁与防疫 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通风、干燥,定期打扫、观察、消毒,预防疾病发生, 按照GB 39915加强免疫与疾病预防管理。 6 档案记录 养殖场、户应建立养殖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兽药、疫苗采购使用发放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和驱虫记录,疫病治疗、监测记录,病理解剖记录,销售记录等。 所有资料要按时整理分析、分类归档,并长期保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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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