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NXXH 063—2024 冷链设备设施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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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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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XXH 063—2024 |
中文标题 | 冷链设备设施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cold chain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50 生产、生产管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H621 正餐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刘冬青、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冷链设备设施规范的运输车辆、冷库辅助设备、温控系统、安全管理和运维。 本文件适用于冷链设备设施的管理。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GB 2975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运输车辆 车厢性能 4.1.1 技术要求 整车 汽车、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材质 车厢应使用吸水性低、透气性小、防腐蚀性好的隔热材料,材料的热传导系数应小于0.028W/(m·℃)。 隔热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温度稳定性,在-40℃~7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时,不应降低其性能。 车厢内外厢板间应用隔热材料充满。 车厢应使用符合环保及食品安全规定的材质。 车厢应使用轻质内外板材。 壁面应使用平滑、不透水、可清洗、防锈、防腐蚀的材质。 门扉应使用平滑、不透水、易清洗、坚固的材料。 密闭性 车厢应具备良好的防水密封性,车厢顶部、侧壁、门及制冷机与车厢连接处不应有渗漏现象。 车厢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应安装密闭装置。 管路的出入口、排水口等设施应定期检测。 门扉的门封(衬垫)应定期检查、更换。 通风性 车厢应具有良好的冷风循环系统。 车厢内不应出现跑冷现象。 车厢区域温差应在±0.5℃以内。 长途运输果蔬宜安装换气装置来降低乙烯浓度。 4.1.2 试验方法 车厢性能试验包括防水密封性能试验、气密性能试验、隔热性能试验、机械性能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照GB 29753的规定进行。 车辆装备 4.2.1 制冷机组 应符合GB/T 21145的规定。 4.2.2 车辆行车记录仪 车辆内应安装含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并记录运输配送过程,包括定位、时间、位置、车速等。 4.2.3 行驶温度记录仪 车辆应安装行驶温度记录仪,行驶温度记录仪应固定,其显示部位应安装于车厢外运输配送人员容易看到的位置。 9.6m以下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箱体后部距后门800 mm处。 9.6m及以上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距箱体前部1/3 位置、距箱体前部2/3位置,箱体后部距后门800mm处。 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高度应为装货线向上30 mm,保证满货状态下不接触货物。 温度检测与要求应符合GB/T 30134的规定。 行驶温度记录仪应至少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一次,并有记录。 4.2.4 运输配备工具 车辆宜配备方便装卸及保护的装置,包括滑吊、支架、标准单元化器具等。 运输少量货物时,应配备独立的保温容器或其他内装式制冷系统容器,并有适当的保护。 车体标识 车厢外体宜使用白、银、淡青色或用光亮的板材。 车厢外体应喷涂冷链物流的统一标识。 车体应设置车辆标牌,标牌应符合QC/T 449—2010中7.1的规定。 制冷系统可能对人体有害时,车体应设置警示标识。 运输作业要求 4.4.1 准备 装载货物前应检查车辆及制冷、检测等装备,保证完好。 装载货物前应对车厢内部进行清洁。 装货时车厢应先预冷,预冷温度符合装卸货物的温度要求。 4.4.2 装卸货 货物装卸时应保持依次有序,码放应保持稳固。 装货时货物不应遮挡车厢内的出风及回风口,且与车厢壁体间应保留适当空隙,冷风应对流循环。 货物应在达到温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装货。 对于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货物或包装材料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无法防止交叉污染的,不应与其他货物一起运输。 装卸后应关紧车门。 在卸货过程中,应保持车门随开随关。 4.4.3 运输 运输期间的货物温度应达到冷冻货物-18℃以下或冷藏货物冻结点以上至7℃以下的要求。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程均衡冷冻或冷藏状态。 运输期间车辆或厢体重要部位意外损坏时,应进行货物的损坏调查,并安排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后续的运输作业。如有卸货或再装载需求,应尽快完成,测量货物温度并记录。 车辆长途运输时,应安装备用电源或相关备电设备。 4.4.4 安全 制冷机组上应标识使用冷媒成分及安全警示。 4.4.5 卫生 车厢的卫生条件应满足承运货物要求,符合国家卫生防疫要求。 运输结束后,车辆箱体内应进行清洗;定期或必需时,应进行消毒。 5 冷库辅助设备 货架 冷库应使用货架,其高度与冷库高度相匹配。 货架排列不应影响到库内冷风循环。 应安装相应的防撞设施。 托盘 应符合GB/T 2934 的要求,优先采用1200mm×1000mm规格的标准托盘。 应采用坚固耐用并易于清洗的材质。 搬运设备 搬运设备应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搬运设备的材质应不吸水、防锈、易清洗且不藏污纳垢。 搬运设备应能在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 6 温控系统 制冷系统 冷库应配置温度控制系统。 冷库内温度应均衡,空气温度的变动幅度应在2℃以内。 储存冷藏果蔬应具备相应通风条件。 冷库的送风系统应具备空气循环功能。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072 的规定。 温湿度测定装置 温湿度测定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冷风机回液管侧,冷风机下方200mm出风口处; b)冷风机回液管侧,冷风机下方200mm回风口处; c)冷库门距离顶部中间位置,距离墙壁100mm~150mm处; d)每600㎡对角线焦点为中心,距离顶部200mm处。 温度仪器的精度不应低于±0.5%;湿度仪器的精度范围不应低于±3%RH。 温湿度测定装置应连续采集数据,24h 不间断自动记录温湿度变动并保存温湿度记录二年以上。 温湿度测定、监控等装置应定期维护、校准。 自动报警系统 冷库应安装温度异常自动报警系统,并按要求持续记录。 制冷设备发生故障或温度异常时,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或处理。 供电设施 冷库应备有紧急供电设施,当停电状况发生时,紧急供电设施应能保证冷库的正常运作。 7 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 冷库应安装出入库报警系统。 冷库应安装作业指示灯、逃生装置。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冷库使用的制冷介质成分及毒性程度,当制冷系统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冷库内作业人员应配备照明设备及防寒等劳动保护用品。 库房安全 库房内不应存放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货物或其他易燃、易爆、违禁品等。 搬运设备停用时,应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将货叉降至最低位置。 托盘应平放或整齐码放,不应直立或靠壁斜放。 厂房、机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使用的制冷系统可能对人体有害时,应有警示标识。 厂区内安装限速标识,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应超过15km/h。 冷库出入口与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电气、消防、制冷系统等其他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28009和GB/T 30134的规定。 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8009 第10章的规定。 应急 应制定消防、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 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记录。 8 运维 使用要求 冷库应定期清洁与消毒,并记录。 库房发现冰、霜、凝结水时,应尽快清除。 应每天检查库门功能是否正常,并记录。 货物存放 入库货物应先进行检验。 未达到预冷要求的货物不应直接入库。 货物的存放不应置于人员进出频繁的区域。 货物应按照其性质分区码放,并采取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低温货物应按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分别设置或予以适当隔离,并留有足够的空间供搬运。 冷库内货物应分类储放在托盘、货架上或采用其它有效的保管措施,不应直接码放在地面,并保持整洁及良好通风。 库房内货物堆码应稳固整齐,不应影响库内的气流循环和货物进出。 仓库应有存量记录,货物出入库应有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规格、加工批号、保质期、出入库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 出库应按照“货物先进先出”和“货物保质期先到先出”的原则,并进行记录。 应定期检查货物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货物。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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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