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NXXH 071—2024 固定资产管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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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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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XXH 071—2024 |
中文标题 | 固定资产管理 |
英文标题 |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50 生产、生产管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H621 正餐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刘冬青、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主管部门的职责、使用部门的职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及报销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资产的管理。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管理分工 信息中心全面负责所有电脑、信息类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细卡。 物业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办公桌椅、卖场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等的明细卡。 行政中心全面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相关的明细卡 。 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卡,见表1。 表1 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卡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购买时间 购买金额 负责人 使用人 设备厂家联系方式 维修记录 5 主管部门的职责 各中心各门店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三大中心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项相符。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如信息类固定资产编号代码为xx-001或行政类固定物资为xz-001等设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卡帐,负责审批、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 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6 使用部门的职责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各店各中心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如电脑、打印机、POS机、传真机、叉车、手推车等),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拨、报废、更不得自行外借和变卖。 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项相符。 7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报销 购置:由于工作、开店需要,各中心、各店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在OA上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各中心负责购置。流程图见图1。 图1 购置流程图 验收:购置的设施进公司后,由相关购置部门开箱检查、验收。购置部门要保证购置资产的完好无损。 入库:资产购置、验收后,需购置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内蒙古连锁店物品入库单并签字。第一联为存根由资产购置部门留存,第二联转入财务作为下账依据,第三联为供应商留存作为结款依据。入库单见表2。 表2 物品入库单 中心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收货人: 送货人: 领用:资产入库后,由资产需求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物品领用单。第一联为存根由资产购置部门留存,第二联由财务留存,第三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各中心与使用单位共同根据“物品领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台账。领用单见表3。 表3 物品领用单 部门: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领用人: 发放人: 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入库、领用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即信息中心、物业中心、行政中心填写用款审批单和现金支出单报财务以及公司各级领导予以报销。(填写用款审批单和现金支出单时需附上资产增值税发票、入库单、领用单、申请单以及各店各中心领用数量金额表),见图2。 图2 报销 8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各主管中心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资产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办理转账手续,并通知相关会计进行固定资产卡片调整。 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如有私自转移和处理财产的,一经发现,追究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 固定资产调拨必须在OA上走审批程序。此程序是由调出部门发起人在OA上填写调出的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明细卡的所有内容)以及调入部门,转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入调入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双方签字后转入资产管理部门,最后由资产管理部转入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打印出单后作为调整账目依据,各部门及时调整账目。 流程图见图3。 图3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9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在OA上填写“资产报损单”。填写报损单时由各部门资产负责人在OA上发起填写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明细卡的所有内容)以及报损原因,转入该部门负责人签字,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入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管理部门转入公司领导签字,最后转入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出单后各部门及时调整账目。 凡符合下例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确实无使用价值的; b)POS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c)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资产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d)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e)闲置财产和封存财产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流程图见图4。 图4 报废与封存流程图 10 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每年至少彻底清查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a)直接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不在本岗位的; b)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的; c)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的; d)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临时抽查。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中心、财务中心、信息中心、物业中心和实物保管人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分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固定资产管理员、库房以及物业中心、信息中心、行政中心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帐目整理。财务中心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帐的合计事项,应当及时入帐。 经管固定资产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整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固定资产清查应当统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结存数量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情况是否正常等。发现没有入帐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入帐,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递交财务部门一份。 财务中心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帐薄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帐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做书面报告。 对清查表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中心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帐务的调整,使用帐薄记,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11 考核奖惩 总则 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各中心、部门在一年中资产保存完好,无损坏无丢失,且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奖励100元。 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当按资产总额2倍赔偿。赔偿金额、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同时追究机关领导责任取消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核办法 11.5.1 考核时间 每年12月中下旬。 11.5.2 考核对象 各中心、门店资产管理工作者。 11.5.3 考核要求 每季度考核部门对资产进行抽查打分,年终做资产清查一并计分,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11.5.4 计分 明细卡不规范,有一项未填写的扣0.5分。 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要建立资产明细账,要保证帐、卡、物相符。如发现不符的或明细账不全的一项扣0.5分。 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调整账目,发现一次扣0.5分。 各门店各中心需指定资产负责人,部门无资产负责人的扣0.5分。 资产购置部门接到购置资产申请单后,要及时购置。如未及时购置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 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报销未履行正常手续的发现一次扣1分。 资产调拨未履行正常手续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 资产报损未履行 正常手续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3—5分。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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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