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NXXH 073—2024 品牌连锁店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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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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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XXH 073—2024 |
中文标题 | 品牌连锁店人力资源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Employee training punishment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50 生产、生产管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H621 正餐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刘冬青、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培训管理、培训处罚管理、员工的调动及晋升、考勤管理、员工参保管理、员工薪酬管理、新员工入职管理、员工离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工作。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培训管理 培训考勤纪律管理 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到培训场所自觉签到,未签到无请假单或出差未请假者一律按照5.3.1中a)处理; 因公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须提前请假。各职能部室员工请假要有部门经理及总监签字;各营运门店员工请假要有部门经理及门店店长签字;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直属上级领导签批;不能参加培训而未按规定请假者,按5.3.1中g)处理。并记录于员工培训档案中; 参训人员未遵守培训时间规定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流程缺席2次者,一律按照5.3.2处理。 培训会场纪律 参训人员须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人资中心培训部负责监督参训人员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10分钟到场; 人资中心培训部须有专人在场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参训人员须准备好学习工具,并做好笔记; 参训须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调整为震动、静音模式,严禁参训期间接打电话或发短信、玩游戏,参训期间手机铃响或参训人员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堂纪律的,将按照5.3.1中c)处理; 非讨论环节中如有问题需要提问时,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参训须尊重讲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否则按照5.3.1中c)处理; 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否则按照5.3.1中d)处理; 参训人员应注重个人修养,树立和宣传公司良好形象; 培训前若门店未通知到位导致员工未参训,第一责任人按照5.3.1中f)处理; 外派培训前,参训人员根据培训形式及内容签订《培训协议》,拒不签订培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培训机会,因此给公司造成工作损失的,将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责任; 外派培训后,根据培训要求提交相关培训报告,获得相关证书及荣誉的,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报人资中心培训部进行备案,并归入个人培训档案中; 外训所获得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受训人员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外传。不遵守保密纪律,因此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作出经济处理,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培训考核纪律 培训考场严禁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抄袭、接打电话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违者按5.3.1予以处罚。 培训纪律说明 不能参加培训必须提前请假,于人资中心培训部或各营运门店领取《培训请假单》 a)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及总监签批;门店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及店长签批;报人资中心培训部; b)部门负责人请假由直属上级领导签批,报人资中心培训部。 c)培训请假将纳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中。 5 培训处罚管理 处罚类别 所有处罚分为A类、B类、C类,A类为严重处罚,B类为中等处罚,C类为一般处罚: a)A类:通报批评,停止参加当年任何培训课程,下浮当月工资总额的20%;取消当年竞岗、晋级、调薪资格; b)B类:警告,下浮当月工资总额的10%;取消当年调薪资格; c)C类:扣除当事人现金20元及部门管理分2分; 过失处理方法 一年内满2次C类处罚,按B类执行; 一年内满2次B类处罚,按A类执行; 一年内满2次A类处罚,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细则 凡是犯以下条例者按C类处罚执行: a)参训人员未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培训开课后迟到10分钟以内; b)培训开课后迟到10分钟以外,翻倍处罚; c)参训期间参训人员未遵守培训会场纪律:手机铃响或参训人员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堂纪律; d)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废物杂物的;培训结束后未将座椅归位; e)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作弊、接打电话、随意走动; f)凡是培训前一天中午12点以前责任人未上交培训签到表;培训未通知到位; g)不履行培训请假手续; h)培训期间睡觉; i)培训未结束中途离开。 凡是犯以下条例者按B类处罚执行: a)违反外训纪律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 b)因一般违纪被处罚但拒绝签字,不能虚心承认错误的。 凡是犯以下条例者按A类处罚执行: a)违反外训纪律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b)因B类违纪被处罚但拒绝签字,不能虚心承认错误的。 注: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者承担伤者全部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处罚程序 5.4.1 C类处罚 由连锁店行政监察提出,将《违纪通知单》直接交至被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并在人力资源培训部备案。 5.4.2 B类处罚 连锁店行政监察—部门/门店负责人—分管总监—人力资源副总监——连锁店人力资源培训部。 5.4.3 A类处罚 连锁店行政监察—部门/门店负责人—分管总监—人力资源副总监—常务副总—连锁店人力资源培训部。 6 员工的调动及晋升 流程原则 人员晋升方面的各项工作应符合并支持连锁店运作中对人员方面的要求,人员晋升的各项工作应按照晋升流程经各部门逐次审批,如有变动,应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原因,以备上级部门重新对该人员进行调配。 连锁店晋升因不采用对外招聘的方法,所以晋升人员皆由内部人员选取。 流程职能分配 门店、中心各部室:负责根据连锁店门店、中心人员需求和变动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统计,制定人员晋升计划,向分管中心发出晋升申请。 分管中心:负责根据连锁店门店、总部管理人员需求和变动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统计,制定人员晋升计划,向分管副总发出晋升申请。负责签批门店、中心各部室提出的晋升申请。 分管副总:负责根据连锁店门店、总部中层管理人员需求和变动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统计,制定人员晋升计划,向分管副总发出晋升申请。负责签批分管中心提出的晋升申请。 人资中心:负责根据连锁店门店、总部区域管理人员需求和变动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统计,制定人员晋升计划,向常务副总发出晋升申请。负责签批分管副总提出的晋升申请,并对需晋升人员进行考核, 人资部准备工作评估总结 新店开业人资部要准备工作总结报告交开店小组汇总,形成新店开业总结报告,交公司总经理,总结内容应包括: a)负责按计划实施开店三个月后,对新店人员工作表现做评估; b)公司总经理:负责任命新店店长,审阅门店/营运部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审批从现有店抽调人员名单; c)营运总监:在必要时支持新店人员在所辖门店的抽调,配合新店人员在老店的培训实习 。 流程结构 6.4.1 流程输入 人资部门制定的“分店晋升流程图”。 各门店、中心提出的“晋升人员申请表”。 人资中心考核所用“个人测评表”。 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的“红头文件”。 6.4.2 流程输出 经各部门审批后的“晋升人员推荐表” 。 经总经理审批后下发的“红头文件”。 流程说明: 6.5.1 门店领班晋升 各门店:根据连锁店门店对人员的需求和变动情况,向分管中心发起晋升申请,申请由本部门经理发起或由门店店长直接发起,如部门经理发起,则必须有店长签字,之后上交分管中心审批。 分管中心:根据门店发起的晋升申请,签批晋升意见,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由分管中心总监签字,转交分管副总签批。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分管副总:根据分管中心提供的晋升申请,签批晋升意见,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由分管副总签字,转交人资中心签批试用期限并备案。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人资中心:根据分管副总签批的晋升申请,签批试用期限并备案,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签批试用期、备案,并将各部门签批后的申请反馈给门店,由门店执行员工晋升工作。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6.5.2 门店经理、主管、店助晋升及中心部门经理、主管晋升。 分管中心:根据连锁店总部分店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和变动情况,向分管副总发起晋升申请,申请由营运中心发起,之后上交分管副总审批。 分管副总:根据分管中心发起的.晋升申请,签批晋升考核意见,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交由人资中心进行考核。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人资中心:根据分管副总签批的晋升申请,对需晋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个人测评→由人资中心考核,并填写评估意见→若考核合格,人资中心签批任用意见。之后交由常务副总签批。若该人员考核不合格,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常务副总:对人资中心提供的考核合格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交由总经理签批并下发红头文件。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总经理:根据常务副总提供的签批后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签批红头文件下发,并将红头审批单交由人资中心备案。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6.5.3 总监、副总监、店长晋升。 分管副总:根据连锁店总部分店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和变动情况,向人资中心发起考核晋升申请,申请由分管副总直接发起,之后交给人资中心签批任用意见。 人资中心:根据分管副总发起的考核晋升申请,对需晋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个人测评→由人资中心考核,并填写评估意见→若考核合格,人资中心签批任用意见。之后交由常务副总签批。若该人员考核不合格,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常务副总:对人资中心提供的考核合格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交由总经理签批并下发红头文件。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总经理:根据常务副总提供的签批后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签批红头文件下发,并将红头审批单交由人资中心备案。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6.5.4 区总晋升 人资中心:根据连锁店总部分店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和变动情况,向常务副总发起晋升考核,考核由人资中心直接发起,并对需晋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个人测评→由人资中心考核,填写评估意见→若考核合格,人资中心签批任用意见。之后交由常务副总签批。若该人员考核不合格,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常务副总:对人资中心提供的考核合格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交由总经理签批并下发红头文件。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总经理:根据常务副总提供的签批后的晋升申请,进行签批,若同意该人员晋升,则签批红头文件下发,并将红头审批单交由人资中心备案。若不同意该人员晋升,则将申请驳回给呈交部门,并注明驳回意见。 7 考勤管理 总则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本公司自上而下全体员工,均有对上、下级考勤工作监督的义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倒班人员共计每日2次、正常班人员共计每日四次)。午间必须打卡。 公司考勤管理责任人为人资中心,所有旗县的公司为地区总监,各门店则为门店店长。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具体规定 7.2.1 考勤机管理 公司考勤机管理员设置为两人,考勤员及绩效考核专员,新入职人员指纹录入由考勤员负责。 各门店考勤机管理员应设置综合办公室主管及人资中心绩效考核专员,新入职人员指纹录入由办公室主管负责(无办公室主管暂由门店店长负责)。 各地区公司考勤机管理员设置为一人,即人事专员;地区各门店设置为两人,即办公室主管及地区公司人事专员。 特殊情况需增加管理员,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至人资总监,经人资总监批准方可增加考勤机管理员。 考勤机管理员禁止擅自进入考勤机系统,如进入考勤机系统须做详细记录并于每月28日将记录报至人资中心绩效考核员处核对。 员工打卡必须确保打卡时照片清晰可见,否则将视为他人代打卡。 公司所有员工禁止使用密码打卡,连锁店公司人资中心及地区人事工作负责人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有密码打卡行为,当事人罚款伍佰元,上级分管领导罚款壹仟元,并扣除部门管理分2分。 7.2.2 考勤系统管理 公司考勤系统除人资总监外均为二级管理员。 二级管理员权限为人员增加、调配、考勤导出及部门班次调整的基本操作。 考勤系统管理员禁止随便擅自删除记录,如需删除需提前申请至人资中心,经批准后由人资中心删除。 负责考勤系统操作人员有义务定期对考勤机时间进行核对校准。 增加管理员权限须书面申请至人资总监,经批准后方可由人资总监进行调整权限设置。 7.2.3 考勤异常公示 公司、所属地区公司及门店须每周做考勤周统计,既每周三之前将上周考勤导出标注考勤异常人员异常情况并报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无误后,考勤员于考勤统计周期结束后将考勤异常人员在公示栏公示七日。 考勤员不得无故不将考勤数据公示,不得私自修改考勤数据。 各层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享受特权,不得出现以权谋私的不良行为,若出现教唆他人代为打卡或伪造、修改考勤记录的行为,公司将绝不纵容姑息,无论职务高低,不论资历年长,均上报至集团监察审计部按连锁店处罚条例予以处理。 总公司所在地各门店需在每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各店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考勤导出并标明异常情况发至人资中心绩考专员;外阜各地区公司门店发至地区公司人事专员,并由地区公司统计呈报公司人资中心。 7.2.4 工作时间 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公司规定时间为标准。 正常班: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员工上午下班及下午上班卡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下午上班14:00以后的记录为有效打卡;每日打卡以四次为准,超出无效 生鲜技师、技工倒班: a)A班:7:30-12:00 13:30-20:00 b)B班:7:30-13:30 生鲜主管班次: a)A班:7:30-11:00 14:00-18:00 b)B班:8:30-12:00 15:30-19:00 员工倒班: a)上午班:夏季08:00-14:30 冬季08:00-13:30 b)下午班:夏季14:30-21:00 冬季13:30-20:00 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班次调整;二线及主管以上级人员(含主管),应严格按照排休表公休,不允许私自修改公休时间。公休时间发生变动时应提前按照流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变动后的排休表公休。 7.2.5 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30分钟(含)内,一线员工罚款5元,二线及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罚款10元; 每迟到超过半小时及一次未打卡计做事假半天。 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上下班忘记打卡等特殊情况,经核属实的,按流程经相关领导批准处理。 7.2.6 旷工 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获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旷工一日处以当日薪资三倍罚款,并扣除当月平衡计分卡全部计分。如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当月累记旷工三日者,立即开除。 7.2.7 加班、存休及调休 在休息日公司例行安排正常值班或特殊工作需加班,可存休。 存休需提前以OA形式申请,并写清加班、存休理由。根据申报流程签批生效后,方可执行。 存休应提前申请,当月存休未存,视为无存休。 员工将以往存休日调至不影响正常工作的非休息日休息,称为调休。调休须经上级分管领导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不计做请假类别,不予扣发工资,当月调休视为全勤。 调休应提前申请并调以往已有存休,出现虚假调休按旷工处理。 7.2.8 考勤异常申请签批时限: 员工考勤异常包括存休、调休、打卡异常(含外出)、出差。 员工考勤异常目前已全部由OA流程体现,所有非正常考勤应提前提出申请,超过三日一律退回,各级负责人不再审批。 每个考勤周期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考勤区间内的非正常考勤,应在每月27日结束,不得在考勤周期结束二日后补单。所有27日后补单行为,均可视无效考勤。 7.2.9 请假 员工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嫁、产假及丧假。 员工请假,需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填写请假单。 a)门店主管级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下(含)由部门经理或直属店长审批;3-15天由店长审批,15天以上:报地区总监审批。 b)门店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3天以下(含):须营运总监签字生效。门店主管、经理级请假20天以上,请假人员请假天数为20天(含20天)以上者,须经常务副总签字生效。 请假超过15天的假单均需报备社保专员;地区公司报备人事专员。 如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由请假人直系亲戚或委托人前来代为办理,并于销假当日补齐相关手续。 7.2.10 事假 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当日免当日薪资,半日事假免半日薪资,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以此类推。当月根据事假天数不同,扣除平衡计分卡相应分数。 请假时间跨度内,如遇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计在请假时间内。 续假时,若请假时间与之前请假时间相连,则累加请假时间后重新申报,之前请假单作废。 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7.2.11 病假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及缴费收据,凡未出示病情证明及缴费收据者视为事假处理。 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病情紧急或急诊未能事先办理病休手续的,应于当日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途径与所在部门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经许可后方可休假,并于班后第一天持急诊单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上班时间外出就诊,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外出时间如有就近医院开据的就诊单,可作病假处理;无就诊单的按事假处理,并办理事假请假手续。 病假当日免当日薪资,半日病假免半日薪资,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以此类推。当月病假根据天数不同扣除相应平衡计分卡分数,同时需医院开具的正式病情诊断证明。 7.2.12 婚假 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凡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享有三日带薪婚假。 7.2.13 产假 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7.2.14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养父母、配偶及满周岁的子女、养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凡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享有三日带薪丧假。 7.2.15 离职 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申请预备离职 职员工经上级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在离职日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离职当月不得出现零考勤。 7.2.16 违规管理 如发现未经允许私自增加考勤机管理员者,当事人立即开除;部门第一责任人罚款伍佰元整。 考勤公示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要求真实性、时效性。凡未按要求公示者,考勤员罚款壹佰元,店长罚款贰佰元,同时扣部门管理分2分;私自修改考勤时间者,考勤员立即开除,店长罚款伍佰元。 考勤员应认真核对所负责范围内人员考勤,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凡呈报的考勤汇总每发现错误一处,考勤员罚款拾元整。 出现由于考勤错误致使工资发放错误的情况,直接责任人罚款壹佰元,签字复核人罚款贰佰元。若工资发放错误并无法追回,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出现代打卡现象,按《考勤制度》中规定当事人降级或开除处理,考勤责任人罚款壹仟元。 7.2.17 考勤汇总表实操细则 考勤月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录入指纹后,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老员工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各中心、地区公司、门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编写手工考勤记录说明,做到不遗漏一日、不遗漏一人。 本月实际在岗人数,除新入职并当月考勤周期内出勤不满七天者计在下月外,应全部在考勤表中体现; 考勤中不得出现零考勤人员;当月请假而出现的零考勤,应在备注中标明请假类别及时间。 对于试岗、试用、加班、满工龄、调休及出差人员,应在备注中注明相应日期及出差地点. 7.2.18 其他 考勤周期结束后,随同考勤须将本月新入职员工工资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项奖励审批表》、《加班费申请表》、《加班人员考勤表》、《晋升/降职报告》、《反扒金申请表》、《电话费超支表》及《停发工资申请书》按公司要求一并交至人资中心(当月未出现上述情况可不必后附); 停发员工工资需按要求填写连锁员工停发工资申请书,注明停发原因并由店长签字确认后报营运总监及人资总监签字确认。《员工停发工资申请书》一式两份,分别随同员工当月《考勤表》留存人力资源中心及财务中心备案; 当月需停工资员工,如以下原因,需附件详细: a)参保员工在社保未补差前离职的,需停发当月工资补差,则由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专员签字确认(外阜地区由外阜人事专员确认); b)因违纪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需停发工资的,必须后附中心或门店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c)未按以上要求后附材料或应签字而未签的,则视同无效,不予执行。 新入职员工须将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卡复印件写清门店、部门、岗位及工号后于考勤表一并呈报至人资中心。对于复印件不清晰、弄虚作假,无效工资卡复印件者,当月停发工资,待将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交至人资中心后再予以发放工资; 加班费申请需按要求提前OA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加班人员明细、加班时间明细。 8 员工参保管理 流程原则 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保及参保手续,控制费用及人员管理。 流程说明 8.2.1 员工停保 根据每月《预备离职人员明细》确定停保人员,并做出《停保人员明细单》。 8.2.2 员工新参保 根据各营运门店员工所填写《参保情况书》、及参保名额按照入职日期确定当月新参保人员,并做出《新增参保人员明细单》。 注:(未核定当年基数时:一般从1-6月)每月15日前将做好的《停保人员明细单》《新增参保人员明细单》由店长签字确认后交至人资中心;每年6月以后,由于核定基数后需当月建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至每月13日将《停保人员明细单》《新增参保人员明细单》由店长签字确认后交至人资中心。 注意事项 员工停保需及时申报,如因未申报而导致离职人员费用已交,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营运门店自行承担。 如员工15日前离职(含15日),在当月申报停保。在预备离职人员明细表中有体现。 如员工于当月15日后离职(16日之后开始计算),属于紧急离职的,员工本人同意可在当月停保,若员工本人不同意当月停保,则务必在次月申报停保。预备离职人员明细中可以不体现,但在次月的停保人员名单中必须上报。 紧急离职各店需店长签字确认,本人在店按需本人手写申请店长签字,本人已不在店内则以店的名义写申请,店长签字。后附模板离职申请例文.docx 确定新参保员工后,需收取参保员工1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照片及办本费用伍元。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用铅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明门店、岗位、联系方式、所交金额。 每月15日前必须申报,如未申报将视同当月无变动,所产生的后果由各营运门店自行承担。营运各门店如当月没有预备离职、停保、新参产生则在预备离职人员明细表中做标注:写XX店本月无预备离职人员、无停保、新参人员。 如当月15日为周六、日公休,应提前申报,不得延后。 次月6日前人资中心会将《参保费用明细》发至各营运门店店长处。店长可根据此表对本店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控制。 注1:各营运门店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停保人员明细单》申报后,不得修改。如因各营运门店未报、漏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各营运门店自行承担。 注2: 各营运本店需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各层级不得向任何外单位提供公司的社保数据及信息情况。一经查出,将做开除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3:文员在员工办理时要向员工说明,1-6月因单位为预缴费用,公司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保基数。即 会出现补差,故每年1月份起离职停保的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需给予停发,直至社保基数核定后,人资中心算出需补差金额,发至各门店,由门店负责通知本人前来进行多退少补清算后方可领取。 注4:根据财务中心的要求,今后各店不允许零考勤又没有交社保押金的现象出现,所以请门店如果有请假超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的 就需要让请假者交社保预缴费用。 如果出现未交押金且为零考勤的导致社保金额无法扣回,需门店自行承担费用,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注5:员工有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的需退参后方可参加维多利连锁店的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注6:有农村合作医疗证明、城镇居民医疗证明,或个人缴费证明者均可以不在维多利参保。 注7:以上内容需告知参保员工。考虑清楚后再交参保资料,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自行承担。 9 员工薪酬管理 薪酬预算管理 每月对各中心及门店所产生人事费用进行核算和存档; 每年10月根据上一年度人事费用产生情况及本年度人事费用发生情况进行下一年度人事费用预算。 根据发展需要,每一年度中期对下半年度人事费用预算进行微调。 于下一年度一月对上一年度人事费用进行核算对比。并对有关部门进行人员编制配比的指导及人事费用警示。 岗位层级 层序:在职级对应表中,不同管理层级(职务)的顺序,本公司执行由高及低的管理层序,薪酬对应高层级大于低层级。 级序:在职级对应表中,同一管理层级(职务)中,由高及低顺序排列,薪酬对应比较在同一层级之内。 薪酬结构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绩效+补贴 个人工资实发总额=基本工资+奖金+绩效+补贴-扣款 工龄工资 a)员工在企业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则在之后的工资中发放工龄补贴,以此类推,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则在之后的工资中发放固定工龄工资,不再顺增。 b)本规定所述工龄指连续工作,并且每满一年顺增工龄补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如离职后再次入职,则工龄重新计算,之前在本企业工龄不再累计。 c)如当年度累计请假超过90天者,则本年度不计入工龄(产假、婚假、丧假不计)。 加班的界定及相关制度 加班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不含)开始计算加班,加班未超过两小时不计算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时,按加班实际时间计算。 员工不得擅自增加工时,自行计算加班,此类情况,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视工作量及重要程度,确实需要加班的,需由部门提前申请--负责人签批加班的具体时间--报人资中心总监—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执行。 法定节假日一线员工正常加班,部门需按实际呈报,不得有虚报、漏报的情况出现,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因所报不实出现的问题,扣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成绩10%及部门考核成绩10分。 如紧急加班,可口头电话请示,之后再另补手续。 加班情况需按人资中心提供的标准模板制作,不得随意修改模板表单,因未按要求制作《加班申请表》或《加班情况汇总表》,人资有权拒绝并退回至申报部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部门承担。 岗位调动 9.4.1 异地调动工资差额的规定 原则上,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情况,按异地比例,给予适当正负补差。 只临时派遣,不做当地正式任职的,仍执行原有薪酬标准,并按标准派发外派补助;(按公司外派异地临时工作补助标准执行) 长期派驻,并在当地做正式任职的,自任命之日当月起,不另派发外派补助。如平级调动,则根据当地薪酬状况进行差额调整。 如异地任命职务与原职务非同层级,则以任命岗位薪酬标准为执行标准。 9.4.2 同地区跨部门、门店调动的工资界定 原则上,除特殊急务工作或应急调动外,调动岗位生效日期均界定在当月考勤结止日后的第一天,即当月的26日。 当员工发生岗位异动时,当月考勤结止日(即当月25日)在哪个岗位,则考勤、工资归属哪个部门(门店)。 主管以下级员工(即管理职级为一线、职员两个层序职级的),岗位在本层职级内发生变动的,试用期只做胜任考核,不做薪资考核,按调动后正式岗位发放工资。 兼管异地业务的薪酬执行方式 因工作需要,需在本职务职责范围之外,另兼管其它异地业务的,根据层序不同,给予不同差额的兼管职位补助。此补助在薪酬标准之外,属于其它补贴。 职级变迁薪酬标准的执行规定 9.6.1 晋升 如由低层级正式晋升高层级岗位,且承担所晋升部门第一责任人的,则在任命到该岗位后,执行先试用再经考核转正程序,同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如所晋升岗位为见习岗位,且承担所晋升部门第一责任人的,则执行见习期考核制度,同时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如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正式任命后可直接执行转正后所晋升岗位标准,不再经过试用期。 如所晋升岗位为见习岗位且为该岗位的培养人员,则执行所晋升岗位见习期工资标准,待有第一责任岗位需求时,经述职、考核等流程符合要求后,经正式任命为第一责任人的,可进入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如现任职务为见习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为同部门同岗位第一责任人的,则考核标准自动转为试用期考核标准,同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至转正。 如现任职务为见习(储备)岗位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为同部门同岗位第一责任人,则考核标准转为见习期考核标准,同时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经见习考核合格后,任命为正式岗位并执行转正工资。 如原岗位工资高于晋升见习(储备)岗位,则考核过程执行见习考核程序,工资标准可视其调整原因,斟情执行所晋升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 9.6.2 平层级调动 同一层序同一级序内,部门间调动,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标准,但工资仍执行原标准不变。 同一层序内不同级序部门间调动,如由低级序向高级序调动,则执行原标准做为试用期工资标准;如高级序向低级序调动,则执行低级序;转正标准为试用期标准。本条款所执行考核标准仍执行试用期考核标准。 9.6.3 降职 由高层序向低层序降职者,执行低层序该岗位正式标准为工资标准,但考核期限仍执行试用期考核程序。 由高层序向低层序降职者,未通过原岗位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执行低层序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并执行新岗位试用期考核程序。 降职人员降为见习期的,且所降层级仍在1-5层序内的,并同时仍代行部门第一责任人时,则执行该岗位见习期工资标准。如不代行部门第一责任人时,则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 9.6.4 停职反省、工伤休假人员 停职人员在停职期间,只发原岗位基本工资(不包括岗位津贴的基本保障),无其它津贴、补贴并免除奖金。如停职三个月内,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时到新岗位报道者,视同放弃岗位安排,按自动离职处理。 工伤休假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在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如到期后,则不再发放。期间社保费用,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工伤休假人员,如休假到期后仍要求续假的,公司不再发放任何工资及其它形式补贴,且社保费用公司及个人部门均由个人承担。 工伤休假人员,如休假到期且无故未履行续假手续的,由公司有权力视同其离职,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保。 实操细则 9.7.1 考勤及工资汇总、计算及发放操作流程 原则是,在人员岗位(职位)变动时,以变动生效日期为准,做为岗位变化过程中工资计算界定日期; 工资的计算周期与考勤累计周期一致,为每月26至下月25日; 岗位(职位)变动时,以考勤周期最后一天员工在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来制考勤,员工就职前任部门有义务主动与新岗位部门联络,将员工当月考勤资料转交给新岗位部门负责考勤人员,以便其完善考勤资料; 负责考勤人员在每个考勤周期内,随时根据部门员工考勤异常情况,收集与考勤调整相关的单据(《调休单》《异常单》《外出单》),对手工考勤进行异动调整,并做好记录,以便月底制作考勤汇总表时,能简单高效; 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26日开始整理责任范围内所有人员的考勤状况,并开始制作考勤汇总表,有考勤调整单据的,以单据为准,如无单据则以异常做出违规记录; 考勤员于每月28日将所制作《考勤汇总表》及有关单据一并交 予人资中心员工关系主管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当时整改,没有问题的当时转给人资中心薪酬主管专员,进行当月工资制作; 薪酬人员除当月《考勤表》外,还需根据流程向行政办公室及财务中心收集绩效考核数据,门店〈反扒金审批表〉,各店《收银员考核表》。 薪酬人员制好工资表后,随时转给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最晚于每月7号前将工资制作完毕。 财务人员于每月9号前对工资表审核完毕,并签字完毕; 每月10号保证员工领到工资。 如遇到假日及法定假日,则根据国家规定,进行顺延。 其它规则 员工有公司垫付款或公司欠款时,如工资不够补回时,需员工补缴。 员工当月工资清算时,如出现违规等需追纠经济责任的情况,则扣除当月工资外,需员工另外补缴。 员工当月工资清算时,如出现一般考勤违规,则以当月实发工资清算为零截止,不再出现负值。 10 新员工入职管理 流程原则 履行公司的管理规定,办理好新员工的接待和入职手续体现出公司团队精神。 流程说明 10.2.1 应聘试岗 应聘者到门店店办真实填写《应聘登记表》。 由门店人事文员引领至需求部门面试,如面试合格则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教习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期限为3-5天,期间应聘者与门店双向选择。 教习期结束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评价书》。 如合格,则通知应聘者到门店人事文员处办理入职手续;如不合格,则另行安排。 10.2.2 入职手续 门店人事文员为可办理入职手续的应聘者准备好相关所需表单。 门店人事文员通知新员工在正式报到前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学历证、下岗再就业证、职称证、其他证明等),收银员岗位及户口所在地非本市的新员工,应请本地亲属或朋友为其填写《担保书》并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员工持门店为其开具上下联《新员工录用通知单》,按上联所标条款次序,依次到门店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新员工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门店负责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为新员工办理临时工卡、录指纹、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协议》《商业保密协议》、《参保情况说明书》。 门店负责办理入职手续人员,应按照《录用通知单》上联次序,一一巡签,确认新员工入职手续已全部办理完后,将《录用通知单》上联与新员工档案一并存档,并引领新员工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更新新员工信息到《员工花名册》,并将新员工加入部门通讯录。 10.2.3 部门引导 部门负责人作为新员工入职引导人,应为新员工安排工作组别、工作时间表。 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介绍与同事认识,参观介绍整个连锁店工作环境。 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指明休息区、卫生间、员工通道。 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详细介绍消防设施位置、就近安全逃生通道。 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介绍内部规章制度。 10.2.4 考核及转正 连锁店员工考核采取“一带一”双向考核方式,即对新员工学习能力考核,也对教练教习能力和用心程度进行考核。 由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指定教练,由教练负责新员工日常工作中细节的学习。 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及教练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考核,并由人资中心招聘培训部进行转正评估。 考核通过后,成为正式员工;不合格则延长考核期或另行安排工作。 转正评估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10.2.5 培训 新员工于每月连锁店事业部规定的新员工入职培训日到公司人资中心的招聘培训部接受入职培训及办理正式工卡照相,并于下个培训日前领取正式工卡。 人资中心培训专员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与理念、各项基础制度等。 培训考核合格后,成绩计入员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门店在开具《新员工录入通知单》时应注意,在上联填写新员工姓名处应填写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 门店在开具《新员工录入通知单》时,上联填写到第一条结束;下联应将新员工“姓名、入职岗位、入职应缴费用”填写清楚,并在下联“开单人”处签字确认。 门店网络部负责为新员工开通工号,工号为系统专业模块统一产生的工号顺序号,将与该员工档案号等相一致,一但生成不得变更。 网管为新员工开通工号后,必须要在上下联填写清晰,并签字确认。 新员工持《录入通知单》到门店出纳(总收)处缴费时,收费人应在上下联分别签字确认,并将下联沿虚线裁下,留做记账凭证。 在为新员工办理各类协议签订手续时,凡是签写“姓名”处,必须一律为身份证上的名字。 户籍非本市或收银员岗位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应验看担保人证件原件,担保人证件、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 《新员工录用通知单》上联、所签订的所有全部相关协议、考核评估意见等,应与新员工档案一并存于独立档案袋中,在该员工转正时,将该员工全套档案正式送交招聘培训部存档。 在晨会上增加“新员工欢迎仪式”,由新工做自我介绍并和大家正式认识,以期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向心力。 重点说明 员工进入团队后,部门负责人应在试用期内细致观察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了解新员工的才能和潜在能力。 试用期结束后,除必须的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应与转正新员工进行考核后的谈话。 11 员工离职管理 员工离职流程 11.1.1 流程说明 离职申请 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至门店综合办申请预备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需门店店长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并经人资中心总监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申请预备离职时应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离职申请书》,并将签订好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交于门店文员。 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离职原因并面谈挽留,对于无法挽留员工,应将离职人员《离职申请书》签字确认。 对于无法挽留的员工,店长应将《离职申请书》签字审批后交回门店综合办。 门店文员在当月15日将《预备离职明细表》、《离职申请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交至员工关系处存档。 离职的办理 《离职申请书》经店长签字确认后,应于申请离职日期一个月后领取《离职手续清单》。 领取《离职手续清单》后应先办理工作及办公用品的交接。其中包括:待办工作,未办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更衣柜钥匙,健康证等。 工作及办公用品交接后,应将员工手册、制服及工卡交回至门店综合办。门店综合办主管根据工龄收取制服折旧费用,并于办理当日交于财务,综合办主管需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 门店文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统计考勤,并及时核对该员工保险费用及补差是否清算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离职手续清单》签字,部门经理经审批无误后签字确认。 门店文员在确认考勤无误后,须将《离职手续清单》存根收回并存档。 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应在门店网络部将工号注销,并由门店网管签字确认。 门店防损部在确认物品完好,未有物品丢失后,由防损经理在《离职手续清单》签字确认。 离职人员至门店总收处做借款、赔偿款及工资的清算,经办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审批。 门店店长需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做最后签字审批。离职员工于第二月至门店总收处领取工资。(每年一月份至社保补差清算完毕期间的参保离职员工,末月工资停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十天者(含十天),需至人资中心预缴社保费用,直至社保“补差金额”清算完毕多退少补后,方可领取末月工资。) 11.1.2 注意事项 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门店应强调申请离职时间,不得在预备离职中出现漏报、错报。对于突发事件,应由店长书面申请至人资总监,经人资总监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提出离职后,应立即由门店人员监督其按照标准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一致,并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 离职员工经上级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在离职日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申请书》中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必须由本人手写,格式必须统一为: 本人***(姓名)因****(离职原因)自愿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签字(盖章)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每月15日及《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一同交至人资中心员工关系处。 他人代办离职时,必须呈交本人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后必须附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手续清单》每一节点,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审批方可生效。 离职员工考勤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出现零考勤。 二线员工离职 11.2.1 离职申请 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申请预备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需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并经人资中心总监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申请预备离职时应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离职申请书》,并将签订好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交于考勤员。 店长或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离职原因并面谈挽留,对于无法挽留员工,应将离职人员《离职申请书》签字确认。 招聘培训室主管应了解离职员工离职原因并面谈挽留,对于无法挽留的员工,招聘培训室主管应将《离职申请书》签字审批。 离职员工将《离职申请书》办理完毕后交于考勤员,考勤员于当月15日将《预备离职明细表》、《离职申请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交至员工关系处存档。 11.2.2 离职的办理 《离职申请书》经招聘培训室主管做最后的签字确认后,应于申请离职日期一个月后领取《离职手续清单》。 领取《离职手续清单》后应先办理工作及办公用品的交接。其中包括:待办工作,未办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更衣柜钥匙,健康证等。考勤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统计考勤,并及时核对该员工保险费用及补差是否清算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离职手续清单》签字,部门经理或店长经审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需向招聘培训室提出用人要求。 工作及办公用品交接完毕后,应将制服交回至物业中心。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二线人员需至中山店防损部确认物品完好,未有物品丢失后,由防损部经理在《离职手续清单》签字确认。 离职人员需在财务中心做借款、赔偿款及工资的清算,清算完毕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离职人员须在信息中心将工号注销,并由信息中心经办人签字确认。 工号注销后须将工牌统一交至招聘培训室考勤员处,由考勤员统一注销并签字确认。 员工手册须交回至招聘培训室员工关系处,员工关系处专员须确认离职人员保险费用及补差是否清算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离职手续清单》签字。 招聘培训室员工关系专员确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签字确认,并将《离职手续清单》存根存档。 主管以上级员工离职还需分管总监(副总)、人资总监、常务副总签字审批。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于第二月到财务中心领取工资。(每年一月份至社保补差清算完毕期间的参保离职员工,末月工资停发。实际出勤天数不满十天者(含十天),需至人资中心预缴社保费用,直至社保“补差金额”清算完毕多退少补后,方可领取末月工资。) 11.2.3 注意事项 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各部门应强调申请离职时间,考勤员不得在预备离职中出现漏报、错报。对于突发事件,应由负责人书面申请至人资总监,经人资总监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提出离职后,应立即由部门负责人监督其按照标准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一致,并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 离职员工经上级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在离职日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申请书》中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必须由本人手写,格式必须统一为: 本人***(姓名)因****(离职原因)自愿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签字(盖章)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每月15日及《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一同交至人资中心员工关系处。 他人代办离职时,必须呈交本人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后必须附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手续清单》每一节点,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审批方可生效。 离职员工考勤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出现零考勤。当月考勤为全月考勤,则有全勤奖:如非全月考勤,则无全勤奖。 主管以上级员工离职还需分管总监(副总)、人资总监、常务副总签字审批。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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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