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QOAPA 012—2024 玛多有机藏羊肉-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OAPA 012—2024 |
| 中文标题 | 玛多有机藏羊肉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起草人 | 王有邦、薛生华、张玉海、马春兰、赵海霞、叁旦卓玛、郭宪 |
| 起草单位 |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农牧和科技局、玛多县农牧科技和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玛多县有机畜牧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玛多有机藏羊肉的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要求、屠宰加工、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玛多县区域内经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养殖屠宰加工的玛多有机藏羊肉。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生产技术要求 4.1饲养方式 以自然放牧为主,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4.2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条件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4.3养殖追溯管理 应详细、准确记录玛多有机藏羊出生地、出生时间、防疫时间、疫苗名称、治疗时间、药物名称、休药期、佩戴耳标时间、耳标编号等信息。 5 屠宰加工 屠宰前24h停止放牧,宰前2h禁水。屠宰检疫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2694、GB 14881的规定。屠宰加工技术应符合GB/T 17237、GB/T 19630和GB/T 20575的规定。屠宰场环境应符合HJ 1285的规定。屠宰场消毒应符合GB/T 19630的规定。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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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青海省有机畜产品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630000MJW950193K | 发证机关 | 青海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受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推动我省有机畜产品的交流与合作,规范我省有机畜产品生产体系,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制定修订我省有机畜产品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青海省有机畜产品行业行为规范】,规范会员行为,开展行业业务培训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金锦伟 | ||
| 依托单位名称 | 青海五三六九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通讯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麒麟湾小区2号楼2046室 | 邮编 : 8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