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HJX 075—2024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首末站设施配置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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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HJX 075—2024
中文标题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首末站设施配置标准
英文标题  Standards for bus terminal station management room and facilities alloc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道路运输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起草人  闫昆仑 陈麟 高菊红 周荣 赵宇 杨菲 曹青楠 周蓓苓 周思易 高振宇 施永成 曹纬 戴志荣 洪俊杰 陈雷 顾立晟
起草单位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公交分会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交投场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为了完善上海市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公交首末站各类设施配置标准,提高客运管理质量,深化供应方面的结构改革,加快公交产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 ,实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范公交首末站建设和设施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公交首末站管理用房及设施配置应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综合立体开发等原则,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高效运营。
    本标准规范了公交首末站的设置应根据综合交通体系的道路网系统和用地布局,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公交首末站应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公交首末站宜设置在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0.7 万人~3 万人的居住小区宜设置公交首末站,3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设置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可与居住类、商业类、体育展览、景区、轨道交通接驳、客运枢纽等项目合建,总用地应符合《公交场站规划用地及建设标准》DG/TJ 08-2057。公交首末站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地形、地块条件,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分明。公交首末站按照站点形式,分为沿街式首末站、港湾式首末站、单边调度首末站、总站式首末站、 公交枢纽、其他类首末站六类。
    本标准中规范了首末站、枢纽站的平面布局应由车辆运行区、综合服务区、公共配套区及功能区,各区域具体组成如下:供公交车辆运行的区域,包括出入口、行车区、停车区、蓄车区、补电设施等。供乘客、运营工作人员使用的综合性服务区域,包括管理用房、候车站台、信息化设施设备及标识、公众服务设施等。满足人员出行换乘需求的公共配套设施区域,包括行人通道、非机动车泊位、机动车泊位、出租车泊位、“P+R ”设施等。保障使用功能,协调周边环境的安全环保设施功能区域,包括照明、监控、消防、绿化、绿建等。
    本标准规范了公交首末站的总用地规模应按进站车辆总数确定,对总站式和公交枢纽应符合以下规定:线路所配运营车辆的总数宜考虑线路的发展需要。每辆标准车首末站蓄车场用地面积按 100m2 ~120m2 计算;其中迴车道、行车道和候车亭用地应按每辆标准车 20m2 计算;办公用地含管理、调度、监控及职工休息、餐饮等,应按每辆标准车 2m2~ 3m2 计算;停车坪用地不应小于每辆标准车 58m2 。用地狭长或高低错落等情况下,首末站用地面积应乘以 1.5 倍以上的用地系数。同时要满足站内车辆一次性掉头的半径所用面积。不用作夜间停车时,用地面积应按该线路全部运营车辆的60%计算;用作夜间停车时,用地面积应按该线路全部运营车辆计算。办公用地面积不宜小于 40m2。建有新能源设施时,其用地可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另行核算面积后加入总用地面积中。
     本标准规范总用地按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 T 15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规范》JT∕T1202及《公交场站规划用地及建设标准》DG TJ 08-2057 ,结合用地条件综合确定。公交首末站的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相  应  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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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5131000050176982XR发证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行业协调、学术交流、政策研究、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安全评估、标准制订、会展招商、政府委托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纪善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1804室邮编 :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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