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ZFAA 13—2024 《植保智能漫雾机》-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ZFAA 13—2024 |
| 中文标题 | 《植保智能漫雾机》 |
| 英文标题 | Intelligent Aerosol Atomizers for Plant Protec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俞瑞芳、俞清尧、王朝誉、仇光辉、葛圣忻、侯光鑫、王振弘、李钶、张静、于庆旭、袁海阔、刘珍、范丽娟、吕名礼、张中华、吴小李、李柃龙、李冠军、张卫江、叶文斌、张洪、朱卫锋、何振华、耿四祥、罗承广、陆岩、陈明、滕玉涛、衣同喜、王新如、龚辰、吴亚朋、罗洁才、叶卫忠、苏晓霞、吴解非、覃轩沐子、王春霞。 |
| 起草单位 | 深圳雾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广东清大雾曼科技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华维可控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下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北京陆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众恒工业有限公司、淄博奥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振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新奇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江苏大学、深圳搜豹网络有限公司、深圳编程客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科日超声电子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智能漫雾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喷施液态农药及肥料的植保智能漫雾机(以下简称“漫雾机”)的生产制造,性能测试分析及合格评定。其他型式与用途的漫雾机参照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一、一般要求 漫雾机应能在温度范围5 ℃~45 ℃、相对湿度范围25 %~95 %的封闭或无风的作业环境下正常作业。 漫雾机在作业环境内的部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X4,应符合GB/T 4208的相关要求。 漫雾机与药液或药雾直接接触的塑料件、橡胶件、金属件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整机 1、启动性能 在额定工况下,漫雾机启动三次,每次均能正常启启动,且无接触抖动现象。 2、出雾量 制造厂应在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技术文件中明示漫雾机的额定出雾量;对配有出雾量调节开关的机具,应在说明书中说明推荐使用的出雾量及开关刻度位置,并应在开关处有明显的标识。 在额定工况下,漫雾机的实际出雾量偏差应不超过额定出雾量的±15 %。 3、雾滴直径 在额定工况下,其雾滴体积中值直径(VMD)应不大于50μm。 4、雾滴扩散性能 在额定工况下,漫雾机出雾的有效扩散范围应不小于制造厂明示的扩散范围。 5、雾滴悬浮性能 在额定工况下,漫雾机出雾的悬浮浓度变化应不小于制造厂明示的悬浮浓度变化。 6、数字化 配备物联网模块的智能漫雾机应符合以下标准: a)漫雾机数据通讯应符合GB/T 35381.1的规定; b)漫雾机与农场管理信息系统的通讯应符合GB/T 35381.10的规定; c)漫雾机与外部信息机构、政府管理机构的交换信息应符合NY/T 3500的规定。 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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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MJL179757E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1.开展会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会员咨询服务;2.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3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4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5.组织行业会展、招标、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6.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7沟通本协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本协会与其他企业的联系。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钶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号海关大厦1709室 | 邮编 : 518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