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Q 29020—2024 品质中药材 柴胡-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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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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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Q 29020—2024 |
中文标题 | 品质中药材 柴胡 |
英文标题 | Quality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Bupleuri radix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10 药物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23 |
国民经济分类 | C273 中药饮片加工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起草人 | 李学军、赖志坚、董林林、陈士林、刘国伟、侯立莹、欧国雄、韩丽娟、黄龙涛、张津津、李明慧、邱志江、张廷雁、徐佳、闫妍、丁振飞、洪绯、刘玉甜、李宁、张照宇、李安宁、许连成、 李梦涵、李松姿、黄梓莹、陈秋玲、董颖达、姚琴 |
起草单位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吉林敖东药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威海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质量协会中医药分会、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品质中药材柴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包装和储藏。 本文件适用于品质中药材柴胡的判定。 |
主要技术内容 | 柴胡是我国传统的常用中药材,具有疏散退热,疏肝解郁,升举阳气等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规定了柴胡药材“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要求,同时规定了 33 种禁用农药的限量指标,是中药柴胡的“基本”标准。现有质量标准无法满足柴胡药材市场交易的多元化需求,应当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引导优质优价,形成良性循环,共同促进柴胡产业的优质健康发展。 本文件提出的品质中药材柴胡主要以提高柴胡商品药材质量,满足柴胡药材市场交易需要为目标,也是品质中药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品质中药材柴胡即生产过程中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或《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质量管理规范》(GACP)等管理规定,质量指标高于《中国药典》现行质量标准,外源性污染物及内源毒性物质等限量指标低于《中国药典》指标要求,并根据具体品种增加专属性的技术方法,能反映其内在质量的中药材。 本文件在合格柴胡药材基础上,增加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铅、镉、汞及砷限量要求,同时对品质中药材柴胡中22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规定,使其质量优于合格柴胡药材的质量。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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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第3242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质量管理 学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段永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中国质量大厦 | 邮编 : 10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