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FSRS 10_1—2025 “抚松林下山参”品牌产品 第 1 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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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FSRS 10.1—2025 |
中文标题 | “抚松林下山参”品牌产品 第 1 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 |
英文标题 | "Fusong ginseng under mountain forest" brand products Part 1:Ginseng under mountain forest as a raw material for health foo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15日 |
起草人 | 王英平、逄世峰、雷秀娟、张瑞、贾文浩、张楠琪、孟祥茹、聂军岐、孙光伟、 徐怀友、侯玉兵、郭兴军、孟详彬、丁旭、王娜迪、陈少麟、王刚、王欢、邹蕊、丁梦瑶、付龙、张丹 丹、马友德、冯志伟、宋明海、苏德悦、任广勇。 |
起草单位 | 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华润和善堂人参有限公司、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 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协会、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特产研究所、吉林原参态中药饮片 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广茂参业特产有限公司、抚松县和利源参业有限公司、白山市益康参茸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 基本要求 4.1.1 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应符合《中国药典》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年限 15 年及 15 年以上。 4.1.2 应清洁、无明显病虫伤害。 4.1.3 应无腐烂、严重淤伤或其他不适于消费的缺陷。 4.2 规格与等级 4.2.1 规格 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林下山参规格 规格 重量(g) 15 g ≥15 12 g 12~15 9 g 9~12 7 g 7~9 5 g 5~7 3 g 3~5 2 g 2~3 1 g 1~2 4.2.2 等级 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2 林下山参等级 项目 特等 一等 二等 年生 ≥25 20-24 15-19 外观 二节芦或三节芦,芦长,具有 明显的圆芦,芦碗大、排列紧 密;主体上部环纹细而深;须 细长,有珍珠点;无残缺、无 病疤、无红锈 两节芦,芦较长,具有明显的圆芦, 芦碗较大、排列紧密;主体上部环 纹明显;无病疤,无红锈 一节或两节芦;主体上部有环纹; 主体无红锈 4.3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 3 要求。 表 3 理化指标要求 项目 林下山参 水分/% ≤8.0 灰分/ % 总灰分 ≤5.0 酸不溶性灰分 ≤1.0 人参皂苷 Rf、拟人参皂苷 F11 鉴别 供试品色谱图中在与阳性对照品色谱图中人参皂苷 Rf 特征峰相同的出峰时 间有明显的色谱峰;在与阴性对照品色谱图中拟人参皂苷 F11 特征峰相同的 出峰时间无色谱峰 人参皂苷/ % Rb1 ≥0.25 Re +Rg1 ≥0.7 人参总皂苷 ≥3.2 第 1 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 “抚松林下山参”品牌产品 T/FSRS 10.1—2025 5 5 试验方法 5.1 规格等级检查 5.1.1 随机抽取样品 10 支,用感量为 0.1 的天平称量单支重,求其平均值。 5.1.2 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放置于白色搪瓷盘中,用目力在室内无阳光直射处观察。 5.2 理化指标检查 5.2.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执行。 5.2.2 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 按 GB 5009.4 规定方法执行。 5.2.3 人参皂苷 Rf、拟人参皂苷 F11的定性鉴别 按 GB/T 22536—2018 中附录 A 规定方法执行。 5.2.4 人参皂苷 Rb1和 Re+Rg1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人参项下“含量测定”规定方法执行。 5.2.5 人参总皂苷含量测定 按附录 A 规定方法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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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抚松县人参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621MJ41741543 | 发证机关 | 抚松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法规政策,规范从业准则,促进行业联结,制定行业标准,宣传抚松人参品牌影响力,开展人参文化交流,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侯玉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抚松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 | 邮编 : 13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