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CA 0004—2025 哈尔滨市社会团体信用考核标准-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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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HCA 0004—2025 |
| 中文标题 | 哈尔滨市社会团体信用考核标准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24日 |
| 起草人 | 林野、曲庭顺、张永辉、樊勇、韩金龙、霍哲、刘铁华、张亮。 |
| 起草单位 | 哈尔滨市信用协会、哈尔滨市信用建设服务中心、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兴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团体信用考核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考核指标体系、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信用考核、管理与监督等。 本文件适用于信用服务机构对登记住所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信用等级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可应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及社会团体的社会活动。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7、GB/T 31867、MZ/T 211、MZ/T 2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会团体 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注: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4 社会团体信用考核 根据社会团体的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和守信表现,按照社会团体的类型,综合认定考核其信用状况,并划分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过程。 基本原则 4.1.1 科学性 文件内容包括影响社会团体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社会团体的基本信用状况。 4.1.2 合理性 文件结构合理,各项内容有机结合、相互独立,相互佐证,避免重复和矛盾。 4.1.3 可操作 文件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便于理解、利于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使用。 5 考核模式 考核模式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考核验证。 6 考核流程 申报材料 申请信用考核的社会团体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交考核申请表,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取得国家有关机关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的证明文件; b)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等必要信息; c)社会团体与信用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 d)社会团体的自评报告,报告应按附录A内容逐条列明社会团体现有水平、评分分值和证明文件; e)社会团体承诺获得证书后如发生与其考核范围有关的重大失信时,将及时向信用服务机构说明; f)重大信用相关业绩的复印件; g)已获考核或评奖的证明文件; h)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i)其他特殊要求,如特殊的语言、环境、安全要求等(适用时)。 申请的评审 收到社会团体提交的书面申请后,信用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受理评审。 应确保提交申请的社会团体的考核信息充分,且能够实施考核活动。 应对提出申请的社会团体的考核范围进行界定和评审,考核范围的界定应根据特定项目的类型、场所等因素决定。 必要时,应要求提出申请的社会团体就考核信息进行补充和修正,并重新组织评审。 经评审符合要求后签订考核合同。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受理,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5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考核准备 6.3.1 考核策划 信用服务机构应策划在考核实施各环节中的相关责任和安排,并根据社会团体的规模、考核范围及其他因素,确定考核方案并告知申请社会团体。 对于申请A级以上(含A级)证书的社会团体,应策划收集并更新与考核范围有关的绩效或新闻报道等资料,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性。 6.3.2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可考虑以下因素: a)社会团体的规模和运作的复杂程度; b)办公场所的数量; c)社会团体的类别、考核范围; d)与信用考核相关联的风险。 6.3.3 考核组组成 信用服务机构根据申请社会团体的具体情况组成考核组(包括指定考核组组长),确保考核组具备实施考核的能力。考核组的组成应考虑社会团体的规模、考核范围、办公场所数量等因素,所有成员应符合对考核人员的能力要求,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专家。 考核组组长对考核的实施过程负责,包括与提交申请的社会团体的联系、对考核活动的安排、考核实施及处置相关方的反馈等。 6.3.4 考核计划 考核组应根据申请社会团体提供的信息编制考核计划,应于现场考核前3个工作日将考核计划发送给申请社会团体确认。 考核程序 6.4.1 考核内容 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基础条件,包括:法人资格、章程、登记和备案、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等; b)自身建设,包括:组织机构、人力资源、领导班子建设、档案及证章管理等; c)工作绩效,包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行为影响力、社会宣传等; d)社会考核;包括:内部考核、外部考核等。 6.4.2 考核方法 社会团体信用考核组采用远程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考核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 现场考核通常采用询问、现场踏查及内外部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的查阅、必要时可采用问卷、远程考核和补充现场审查等方式。 6.4.3 考核报告 考核组应对考核活动形成书面的考核报告,考核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考核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b)申请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等); c)信用考核活动的工作情况; d)抽样及样本信息; e)信用考核结果及其说明; f)报告覆盖的时间段; g)结论。 考核组应在现场考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报告。 对于考核报告有异议时,申请人可在收到信用服务机构考核结论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核。 7 考核结果 按照附录A进行考核,附录A总分为1000分,最后得分率计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率=实际考核得分总和/(1000-不适宜项总分)×100% 8 考核证书和标志 考核证书的内容 信用考核证书应至少涵盖以下基本信息: a)证书编号; b)获证社会团体名称、地址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d)证书等级; e)颁证机构的名称、网址、签章等信息。 考核证书的管理 信用考核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应对获证社会团体进行必要的监督。 考核证书编号由颁证机构给出,由年份号、考核代号、当年发出证书的累计顺序号和后缀构成,应有唯一性并可追溯。 考核证书的内容和管理 获证社会团体应按要求对考核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不应将考核标志使用在与被考核范围无关的其他业务中。 被暂停或撤销证书的获证社会团体在其证书被暂停期内或撤销后,应立即停止任何关于标志的宣传和使用。 社会团体信用考核结果的公示 颁证机构应将社会团体信用考核结果在其官方信息平台公示并方便查询。 颁证机构可将社会团体信用考核结果纳入本地官方信用管理系统。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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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哈尔滨市信用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230100MJ4278439X | 发证机关 | 哈尔滨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行业自律、咨询服务、交流活动、相关培训、编辑刊物、接受政府委托工作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樊勇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07-3号 | 邮编 : 15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