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QSJX 007—2025 蜂产品加工行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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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QSJX 007—2025
中文标题  蜂产品加工行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s for Credit Compliance Construction of the Bee Product Processing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4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民经济分类  A039 其他畜牧业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起草人  刘华、黄飞、王小丽、吕斌、邹国健、何承斌、祝超、余天华、黄增阳、林海斌、叶慧、傅文涛、徐水荣、郑浩亮、王前、董勇美、王猛、钱凯、王月楼
起草单位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福赐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健康蜂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产品(江山)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蜂产品加工行业信用合规管理的信用合规目标、基本原则、组织环境、组织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检查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蜂产品加工组织开展的信用合规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  4 信用合规总目标
企业信用合规管理要实现的以提升企业信用合规管理能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并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结果,实现蜂产品加工组织自身的合法合规经营目标。
5 基本原则
蜂产品加工行业信用合规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a)合规性:蜂产品加工组织及其员工有责任确保其在蜂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b)全面性:坚持将信用合规风险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尊重各级人员并鼓励和促使全员参与实现企业信用合规目标的全过程,以有效和高 效地实施信用合规管理,将信用合规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
c)系统性:利用系统性方法,全面考虑影响蜂产品加工信用合规的各类因素,组织内外部资源,有效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效率,并产生一致、可比、可靠的结果;
d)差异性:针对蜂产品加工组织不同主体的不同特点,设定不同的信用合规管理内容、指标以及风险等级;
e)持续改进:通过学习和经验积累,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主体信用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f)以满足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并契合自身的发展愿景和目标为关注焦点:通过建立信用合规管理体系,将诚实守信的理念纳入蜂产品加工组织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管理和信用风险防范,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中强化诚信自律,为相关方提供值得信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契合自身的发展愿景和目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社会美誉度,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6 组织环境
内部环境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分析内部环境及其变化对实现信用合规管理目标的影响,内部环境包括:
——信用合规方针、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策略;
——信用认知情况,包括愿景、价值观和目标以及建立企业独有的信用合规知识体系等;
——内部信用合规管理现状,包括信用教育培训、员工诚信行为和信用合规考核评价、投资人及管理团队的信用合规管理行为等;
——运营现状,包括治理机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 
——架构、任务和责任等;
——生产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管理风险的内部相关方及其价值观以及信用管理现状;
——其他影响生产经营合规管理的内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分析外部环境及其变化对实现信用合规管理目标的影响,外部环境包括:
——国际、国内与企业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适用性;
——消费者/客户的合理需求和期望;
——外部供方的合理需求和期望;
——国家主管部门信用监管措施的适用性;
——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对主体的影响;
——行业业务模式及特点;
——与第三方业务关系的性质和范围;
——经济状况、社会、文化、环境背景;
——影响主体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关键因素及其趋势,如: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环保组织的要求,新相关方的产生等;
——其他影响蜂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合规管理的外部环境因素。
信用合规风险范围
确定蜂产品加工组织合规风险范围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a)内外部问题,及其与蜂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信用合规风险的相关性;
b)结构、任务和责任等;
c)合规管理目标,相关方对本主体合规要求;
d)对蜂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信用合规风险的承受程度;
e)蜂产品加工信用合规风险防控目标;
f)蜂产品加工主体生产经营业务职责。
蜂产品加工组织合规风险管理要求包括:
a)蜂产品加工组织应确定对合规管理全权负责的治理机构和最高管理者,并确定其合规团队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b)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按照蜂产品加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以及社会合理期待的要求,履行全部信用合规义务;
c)蜂产品加工组织应以确保信用合规为原则,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形成文件,并制订相应的记录表格;
d)蜂产品加工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信用合规建设所需的财务、人力和技术资源及基础设施、设备等资源;
e)蜂产品加工组织合规风险管理中应首要管理法律法规对蜂产品加工行业强制性要求。 
信用合规义务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遵守的要求包括:
——蜂产品加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蜂产品加工领域的监管规定;
——蜂产品加工的强制性标准及纳入审评指南的相关标准;
——许可、执照或其他形式的授权;
——法院判决或行政决定;
——条约、公约和协议;
——其他需要遵守的义务。
蜂产品加工组织可选择遵守的要求包括:
——推荐性标准;
——自愿性标准环境承诺;
——其他自愿性条款。
蜂产品加工组织对外签署的协议要求。
蜂产品加工行业的社会合理期待。
7 组织管理
信用合规第一责任人
7.1.1 第一责任人的确定
蜂产品加工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为信用合规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信用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7.1.2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蜂产品加工组织第一责任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a)审议批准信用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b)研究决定信用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c)推动完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d)决定信用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e)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f)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信用合规建设工作。 
信用合规管理部门
7.2.1 管理部门组建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单独的信用合规管理部门或将信用合规建设职能明确赋予有关业务部门,并由该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开展信用合规建设、管理工作。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明确界定信用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与工作分工,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具备一定的信用合规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司的信用合规管理工作。
7.2.2 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
信用合规管理部门/岗位应负责信用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具体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a)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b)组织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合规管理制度,开展信用合规管理业务培训并做记录 (内容可包括信用合规管理知识培训、国家主管部门文件讲解和信用合规管理工作交流等),受 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c)编制信用合规管理部门的经费预算并予以执行,确保信用合规管理部门正常运转;
d)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e)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最高管理者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f)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g)根据蜂产品加工组织自身生产经营能力对满足相关方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售后服务,接受国家主管部门信用监管,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响应社会公众投诉和举报,公开失信信息,履行社会责任等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自身的承诺与能力相匹配;
h)对信用合规管理体系的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失信风险,制定预警、预防和控制、处置方法。
信用合规制度
蜂产品加工组织需建立信用合规管理制度,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动态更新内部规章。蜂产品加工组织信用合规管理制度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合规管理;
b)诚信管理岗位责任;
c)信用档案管理;
d)信用调查管理;
e)授信管理(或预付款采购管理);
f)合同(或招投标)管理;
g)商账管理;
h)知识产权管理;
i)内外部失信行为责任追究;
j)守信激励;
k)社会责任履行;
l)信息公开;
m)诚信系统运维管理;
n)风险管控;
o)公共关系管理;
p)蜂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
信用合规培训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培训机制,通过讲座分享、外部调查的模拟演练、信用合规案例分享、信用合规测试认证等形式以确保蜂产品加工组织相关部门及员工理解、遵循企业信用合规目标和要求。宜对企业核心及信用风险较大的业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人员进行专场培训。
信用合规文化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树立和宣传信用合规文化,通过制定发放信用合规手册、签订信用合规承诺书、召开日常信用合规会议、信用合规要求公告等方式,提升蜂产品加工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诚信、安全、质量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信用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蜂产品加工组织宜依赖于最高层和管理层运用价值观、道德规范和信仰等塑造合规文化,并以身作则积极推行:宜形成鼓励合规、不容忍不合规的团队氛围,以及对不合规行为进行一致性处理;鼓励和推动同事以及与相关方间合规价值观的传递和影响。
8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方法
信用合规风险识别方法包括实地调研、合规访谈、问卷调查、公开信息收集与查询、风险点清单等 合规风险识别方法。
风险识别信息
信用合规风险识别信息数据来源包括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公开的信息数据、媒体公开的信息数据、蜂产品加工组织自报信息数据、通过合规评估或调查获得的信息数据等。
风险识别点
8.3.1 蜂产品加工组织资质
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实际生产的特殊食品按规定注册或备案,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符合要求。
8.3.2 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或具备有效防范措施。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与准予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
卫生间保持清洁,未与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卫生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通风、防尘、排水、照明、温控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有效防护。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明显标示、分类贮存,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有相应的记录。
监控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定期检定或校准、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设置合理并有效分割。有空气净化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要求,并对空气洁净度、压差、换气次数、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测及记录。
8.3.3 进货查验
查验原辅料、包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检验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建立和保存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贮存、保管记录、领用出库和退库记录。
8.3.4 生产过程控制
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外的化学物质、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投入生产。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吿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
未发现使用药品生产食品,未发现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保健食品以外的食品。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准予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未发现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或者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
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检测报告,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
按照经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批生产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批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等与工艺规程和有关制度要求一致。
原料、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量与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和批生产记录中的使用量一致。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或原料前处理符合要求。
8.3.5 委托生产
委托方、受托方具有有效证照,委托生产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
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约定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委托期限等内容。
有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的记录。
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清晰标注委托方、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委托方持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注册转备案凭证,受托方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且能完成生产委托品种的全部生产过程。
8.3.6 产品检验
企业自检的,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按期检定或校准。
不能自检的,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有与生产产品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保存期限符合规定要求。
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按照要求批批全项目自行检验,每年对全项目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8.3.7 贮存及交付控制
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食品添加剂专库或专区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不合格品在划定区域存放,具有明显标示。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仓库温湿度符合要求。
有出厂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3.8 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有召回食品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未发现召回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存在瑕疵实施召回的除外)。
8.3.9 标签和说明书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有标签,标签标注的事项完整、真实。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未发现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未按规定标示。
食品添加剂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未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未发现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标签、说明书涉及保健功能。
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要求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3.10 食品安全自查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对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整改、停止生产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定期对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
8.3.11 从业人员管理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未发现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8.3.12 信息记录和追溯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并有相应记录。
未发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不真实、不准确等情况。
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电子记录信息与纸质记录信息保持一致。
8.3.13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有食品安全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3.14 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
8.3.15 蜂产品加工网络销售备案
从事蜂产品加工网络销售的蜂产品加工组织,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生产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的,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8.3.16 信息保密
蜂产品加工组织对经依法查询或者其他途径获取的非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应擅自公开披露或者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8.3.17 信用调查与授信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对合作伙伴进行信用调查,为其建立信用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妥善保管信用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对于档案查阅,应建立审批 程序,并保留查阅记录。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对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管控授信风险,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停止发货、停止授信、要求增信等措施,适时采取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转移授信风险。
8.3.18 商账管理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定期进行商账统计和账龄分析,建立商账监控预警机制,明确坏账标准及处置方法,建立考核诚信管理制度,商账催收机制。
对于逾期账款,应积极催收,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
8.3.19 网络销售
入驻蜂产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入驻蜂产品加工组织商家应制定并执行的制度如下:
a)应明确网络销售相关的招商部门、质控部门、售后维权部门、产品部门、法务部门等部门职责
b)应制定并执行商家入驻资质审核规范;
c)应建立并执行质量安全监测规范,包含舆情监测、品质抽检制度等;
d)应制定并执行交易安全保障规范;
e)应制定并执行商品发布规范;
f)应制定并执行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规范,包含商品发布违规处理、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等;
g)应制定并执行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
h)应制定并执行召回制度;
i)应建立并执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j)应制定并执行消费者售中争议处理、售后争议处理制度。
8.3.20 公平竞争
蜂产品加工组织不应实施如下有违公平竞争机制的行为:
a)引人误认为是他人产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b)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c)对其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d)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e)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f)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g)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8.3.21 反商业贿赂
蜂产品加工组织不应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蜂产品加工组织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合法,并如实入账。
8.3.22 广告发布管理
发布蜂产品广告应先经审批,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应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且不应含有如下内容:
a)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b)说明蜂产品营养成分;
c)与其他保健食品和安全性比较;
d)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8.3.23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规避工作;
b)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重点关注技术开发立项、技术开发成果规划布局、技术开发成果申报知识产权等环节;
c)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专利预警机制,通过加强专利信息的监测和采集,做好专利侵权风险数据分析和预警论证、规范专利侵权风险信息发布等方式,规避专利侵权风险;
d)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等级制度。
8.3.24 商业秘密保护
蜂产品加工组织可以根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保密组织构架、涉密人员管理机制、涉密文书材料管理机制、涉密载体管理机制、重点涉密区域管理机制、商业秘密保 护工作监管检查机制、泄密预警和处置机制等。
9 风险评价
蜂产品加工信用合规管理风险等级评估可根据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建立自我评价基本标准,风险矩阵通常作为一种筛查工具用来对风险进行排序,根据其在矩阵中所处的区域,确定哪些风险,风险等级可分为“高”、“中高”、“中”、“中低”、“低”,蜂产品加工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自行设定的发生概率评分等级、影响程度评分等级,用发生概率乘以影响程度得出风险等级所得分值,再设定“高”、“中高”、“中”、“中低”、“低”对应分值表进行评价,分值设定方法可以参照参考表1、参考表2。风险等级划分依据及处理时限见表3。风险等级划分宜参考蜂产品加工行业信用合规管理风险等级提示》(见附录A.1)。
表1 风险发生概率量化表
判断规则
主观上对风险未来发生的可能性判断及客观上企业范围内同类风险过去N年发生的次数为判断依据 根据客观条件主观上认定很可能发生 5 过去1年内发生1次及以上 5
 根据客观条件主观上认定较可能发生 4 过去3年内发生1次及以上 4
 根据客观条件主观上认定可能发生 3 过去3年至5年发生1 次及以上 3
 根据客观条件主观上认定较不可能发生 2 过去5~10年发生1次及以上 2
表1  风险发生概率量化表(续)
判断规则
 根据客观条件主观上认定基本不可能发生 1 过去10年内发生过1次 1
注1:主观经验及历史发生概率;
注2:风险发生可能性计分算法:Σ=主观得分*80%+客观得分*20%;总分 0~1 分,发生可能性为基本不可能; 1.1~2 分,发生可能性为较不可能;2.1~3 分,发生可能性为可能; 3.1~4 分,发生可能性为较可能; 4.1~5 分,发生可能性为很可能。

表2 风险影响程度量化表
财产损失大小 量化指标 10万元以下
(2分) 10万~100万
(4分) 100万~300万
(6分) 300万~500万(8分) 500万元以上(10分)
非财产损失大小 量化指标 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很小 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较小 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一般 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较大 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很大
 得分 2 4 6 8 10
处罚形式 量化指标 责令整改 5万元以下处罚 5万元及以上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 追究刑事责任
 得分 2 4 6 8 10
影响范围 量化指标 本企业内部 若干关联企业间 全集团范围内 全市范围内 全国范围内
 得分 2 4 6 10 10
注:风险影响程度计分算法:得分=(财产损失得分+非财产损失得分+处罚形式+影响范围得分)/选项数;总分2分,风险影响程度为很小;2~4分,风险影响程度为较小;4~6分,风险影响程度为一般;6~8分,风险影响程度为较大;8~10分,风险影响程度为很大。

表3 风险等级处理时限
风险等级 处理时限
高风险 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中高风险 视风险情况采取积极纠正措施
中等风险 需要持续关注,采取积极的纠正措施
中低风险 需要持续关注,采取纠正措施
低风险 需要持续关注,是否采取措施视具体情况

10 检查与改进
失信评估与处置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蜂产品加工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制定适用于内部失信评估的规则。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健全失信举报制度,为员工提供便捷、保密的举报渠道。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失信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定期对各部门、岗位和业务领域的失信风险进行排查,分析潜在风险点,加强监控和防范。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根据失信评估结果,对存在失信风险的部门、岗位和业务领域设立失信预警,提前采取措施,防范潜在风险。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定期对失信评估与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评估方法和处置措施,提高蜂产品加工组织内部信用管理水平。
守信激励措施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积极履行信用合规义务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持续激 励信用合规建设体系有效运行。
蜂产品加工组织可将员工的守信行为与绩效考核挂钩。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为诚信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实现职业生涯规划。
失信惩戒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建立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信用合规义务并进行考核。
蜂产品加工组织对失信行为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重复出现失信行为的部门、岗位和个人,加大惩处力度。
对于查实的失信行为,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在其内部进行公示,起到警示作用。
蜂产品加工组织应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轻微失信行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
——严重失信行为: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
失信修复
蜂产品加工组织对于存在不合规行为的员工,蜂产品加工组织应安排专门的培训,帮助其认识错误,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防止再次发生不合规行为。
蜂产品加工组织自身失信修复依据GB/T 31950的相关规定执行。 
持续改进
10.5.1 完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
根据蜂产品加工组织信用合规管理运行情况,开展内部评审及管理评价工作,对于合规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性的分析,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部门及个人的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调查事件产生原因,完善和修改具体的相关制度,强化信用合规管理流程和对合规管理过程的管控,持续修改和完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
10.5.2 信用合规管理持续改进
蜂产品加工组织实时跟踪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变化,及时监督和检查合规管理的运行状况,以确保信用合规管理保障机制及应对计划有效执行,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信用合规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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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衢州市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登记证号51330800502435901J发证机关衢州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食品加工学术交流、技术咨询,举办食品加工培训班,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方利明
依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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