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CSSX 12_0—2025 预制川菜 宫保鸡丁-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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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CSSX 12.0—2025 |
中文标题 | 预制川菜 宫保鸡丁 |
英文标题 | Sichuan style prepared cuisine: Kung Pao Chicke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21日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01日 |
起草人 | 阳涌、熊伟、陈林、余杰、李晓燕、吴周林、冉淋源、邓涛、林文涛、李丹阳、程小平、斯学强、黄静、张其圣、邓礼龙、赵永刚、王敬 |
起草单位 | 成都天府智慧大厨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学、四川省食品饮料产业协会、四川省华味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华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达州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四川肉链邦食品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川菜宫保鸡丁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产品品质、储存、包装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预制川菜宫保鸡丁的生产。 |
主要技术内容 |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鸡腿肉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 4.2 辅料、辅材要求 4.2.1 烹调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2.2 调味料、香辛料等辅料应符合GB 31644规定。 4.2.3 辣椒粉应符合GB/T 23183、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 4.2.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要求。 4.2.5 复合配料和复合调味料、调香料等辅料宜选用天然、无化学合成的物质。 4.2.6 不使用对产品营养和安全有不利影响,以及危害尚不明确的成分做辅料。 4.2.7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3 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4.3.1 不应添加食品防腐剂,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3.2 宜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或动植物产品、微生物及其发酵物等物质替代或减少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4.3.3 根据生产工艺的必要性,使用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时,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复合调味料展开后的数量在内,其使用数量不应超过2种,同一功能的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也不应超过2种。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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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四川省食品饮料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10000MJY954243E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食品饮料行业自律、行业交流、行业促进、会员服务;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和批准,开展相关人才、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号 | 邮编 : 6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