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TRSA 005—2023 医学科学数据隐私分类分级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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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TRSA 005—2023
中文标题  医学科学数据隐私分类分级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 of Classification and Sub-classification of Health-related Scientific Data on basis of Privacy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50
国民经济分类  M731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起草人  关健、王志强、宦茂盛、胡红亮、刘冰、刘俊立、樊建军、王岳、赵东升、王明旭、刘芳、赵醒村、王艳、焦杨文、王刚、张农、贺祥、吕明、赵镇、杨力明、吴响、吉萍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其他参与讨论的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标准研究院、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海军军医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等
范围  本文件明确提出了针对医学领域的涉及人的个体-水平(简称个体数据)数据隐私分类分级的原则、隐私的分类方案和分级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实体机构的医学科学数据共享应用活动。 注1:适用机构根据数据隐私分类分级提供适当的数据储存、传送、使用的技术要求和支撑,包括去标识化处理要求;以及数据处理限制。 注2:相关实体机构的医学数据、医学领域大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中的分级管理可以参照。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明确提出了针对医学领域的涉及人的个体-水平(简称个体数据)数据隐私分类分级的原则、隐私的分类方案和分级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实体机构的医学科学数据共享应用活动。
注1:适用机构根据数据隐私分类分级提供适当的数据储存、传送、使用的技术要求和支撑,包括去标识化处理要求;以及数据处理限制。
注2:相关实体机构的医学数据、医学领域大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中的分级管理可以参照。
主要内容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概述
5  依据和原则
5.1  分类依据
5.2  分类原则
5.3  分级依据
5.4  分级原则
6  适用性
7  隐私分类
7.1  个体数据
7.2  去标识化个体数据
8  个体数据隐私分级
8.1  分级
8.2  判定参考因素
9  去标识化数据分级
9.1  分级
9.2  判定方法
附录A(规范性)  医学科学数据应用和管理原则
A.1  数据应用总体原则
A.2  个体数据应用
A.3  数据共享应用的要求
A.4  去标识化数据
A.5  数据管理要求
A.6  定期评估和调整
附录B(资料性)  医学数据个体数据隐私分级参考
B.1  医学数据隐私分级判定参考因素及其影响因素
B.2  去标识化个体数据重新识别风险判定参考特征性因素
参考文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
登记证号51110000MJ01004655发证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开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关的政策宣传、理论研究、平台搭建、信息咨询、编辑内部刊物、宣传服务、对外交流、承办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奎阳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505-506室邮编 :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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