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CM 1646—2025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整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646—2025 |
| 中文标题 |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整理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of collection and edition on characteristic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technology of folk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起草人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剑锋、王丽颖、崔瑾、冯玲、老膺荣。 本文件其他起草人:张凤霞、刘谦、朱婷钰、王柳青、秦培洁、王诗恒、赵杼沛、石雪芹、刘学春、安宏、董秋梅、郑洋、乃比江·阿布都热西提、华欠桑多、王一洲、任玉兰、吕小满、陈文慧、王艳平、许滔、邹旭、李亚平、朱世杰、张平、刘赟、程志强。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基础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中日友好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整理的基本原则、一般程序、技术分类属性、整理内容与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个人对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整理,可供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持有人或从事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收集整理的业务人员参考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Ⅱ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4.1 真实性原则 2 4.2 一致性原则 2 4.3 易用性原则 2 5 一般程序 2 6 技术分类属性 3 7 整理内容 3 7.1 技术名称 3 7.2 技术源流 4 7.3 技术持有人基本信息 4 7.4 技术简介 4 7.5 技术操作步骤 4 7.6 注意事项 5 7.7 适应证 5 7.8 禁忌证 5 7.9 临床典型病例 6 8 格式要求 6 8.1 文字要求 6 8.2 图片要求 6 8.3 视频要求 6 参考文献 8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