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ZIPS 007—2025 “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管理通则-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IPS 007—2025 |
| 中文标题 | “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管理通则 |
| 英文标题 | "Qianbei Hongyi" regional public labor service brand management guidelin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O799 其他居民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 起草人 | 罗仕蓉、焦娜娜、张彬渝、王瀚、刘元强、何杰、李雪、苏彦青、杨霞、余佳、田奎、何霞、钟在英。 |
| 起草单位 |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发展改革委、遵义市商务局、遵义市民政局、遵义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遵义工作组、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就业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市众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爱道家庭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市家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遵义市康宁世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的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品牌分类、参与主体、品牌征选、品牌监测、退出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通用性管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品牌定位 4.1 品牌定位于利用区域劳务服务资源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劳务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期望。 4.2 品牌定位应充分考虑支撑区域行业发展及助力市场机制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突出品牌特色和优势。 5 品牌形象 5.1 品牌标识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标识以公共管理部门认定的特定商标(版权)形象为载体,依法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其法定标识图样见附录A。 5.2 宣传语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宣传语为:“真情红城,服务赤诚”。 5.3 宣传渠道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宣传渠道包括公共屏幕、公益广告牌、公众服务号、网络媒体等。 5.4 更新维护 品牌形象宜根据区域行业发展需求进行更新维护,以保持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 6 品牌分类 “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分为以下类别: 1)家政服务类:包括保姆、月嫂、育儿嫂、钟点工等。 2)养老护理类:包括养老院护理员、居家养老护理员等。 3)母婴护理类:包括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等。 4)保洁服务类:包括家庭保洁、单位保洁等。 “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各类别工种名称统一命名模式为:黔北红姨+工种(示例:黔北红姨家政工、黔北红姨护理工) 品牌分类应根据区域行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需求进行适时调整。 7 参与主体 7.1 主体条件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参与主体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民商事主体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服务机构。 7.2 能力要求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参与主体应从事第6章规定的相关服务行业,并通过相关必备的法定考核和认证。 7.3 信誉要求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参与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自申请之日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 8 品牌征选 8.1 品牌管理机构 “黔北红姨”区域劳务公用品牌的品牌管理机构为遵义就业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8.2 主体申报 参与主体应向品牌管理机构提交登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录B)、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等。 8.3 品牌征选 8.2.1 征选原则 —合法性。品牌评价全过程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科学性。针对评价目的和目标需求,评价工作选择或确定的评价依据、方式、程序科学合理。 —公正性。评价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客观性。评价数据、信息应真实有效,客观反映品牌绩效。 —导向性。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为导向,引导各类品牌建设和发展,突出地域特色、品牌内涵,彰显区域公共品牌优势。 —一致性。品牌评价工作应与国家或上级的品牌评价工作,在评价对象内容、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形式等方面相协调。 8.2.2 征选依据 评价工作宜以 GB/T 29186、GB/T 29187、GB/T 29188、GB/T 39654、DB52/T 1554等现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贵州省地方标准作为评价依据。 8.2.3 征选要素 按照 GB/T 39654确定的原则,基于申报机构有形要素、质量要素、创新要素、服务要素和无形要素五方面的状况,充分考虑区域特色及品牌发展阶段特征,突出价值导向,合理确定评价要素和维度,从经营、管理、技术、效益、荣誉、社会责任、持续发展等维度综合考量。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评价内容以各要素和维度下的评价指标及指标权重体现,由品牌管理机构另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形成评价细则。 8.2.4 征选机构 由品牌管理机构组织成立品牌征选工作组,遵循品牌征选有关原则和要求,统筹协调征选工作,建立政府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多方参与的征选工作机制。 征选工作应在品牌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有以下特征: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保证征选流程遵循本文件第 8.2.2规定的原则和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具有品牌培育、研究及测评相关经历和背景。 —对品牌基础理论和品牌测评有关国际、国内标准或程序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实践。 8.2.5 服务人员 参与品牌征选服务的人员可分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品牌测评专家、行业/领域专家等。应具备以下能力: —管理人员应具有开展评价工作的总体指导、策划、管理协调能力,能够全面把握评价工作的目标确定及实现路径,协调评价实施全过程。 —工作人员应具有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评价各个环节有序衔接的能力。 —品牌测评专家应具有品牌评价相关标准、品牌强度、价值测算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背景。 —行业/领域专家应具有评价对象和内容内相应行业/领域的从业背景,熟知相关行业现状、趋势的人员。 8.2.6 征选结果 品牌管理机构依据征选结果授权相关参与主体使用“黔北红姨”区域公用劳务品牌,应书面签订授权协议,发放授权证书、建立授权管理档案。 9 品牌监测 9.1 品牌使用者应遵守品牌授权合同的相关规定,不得超品类、超范围使用。 9.2 品牌使用者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维护品牌形象。 9.3 品牌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不同工种品牌使用者的经营状况、合规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监测和评估。 10 退出机制 10.1 品牌使用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品牌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使用品牌的资格: 1)违反品牌管理的相关规定,损害品牌的声誉和形象。 2)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提供优质的劳务服务。 3)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影响品牌形象。 4)声明不再使用品牌标识,自愿退出授权协议。 10.2 品牌使用者在退出品牌使用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品牌标识和宣传资料,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征选。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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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MJR801236W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一)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推广专利信息利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注重激发青少年知识产权兴趣和知识产权普及推广;(三)举办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交流、研讨和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技术创新支持,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四)组织知识产权工作者参与国家及贵州省各级政府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五)经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优秀知识产权工作者和知识产权先进单位;(六)维护发明创造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七)开展民间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省外知识产权团体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省外知识产权人才来黔创业和工作提供服务;(八)兴办符合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唐安 | ||
| 依托单位名称 |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 ||
| 通讯地址 | 贵阳市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7栋4楼6号 | 邮编 : 5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