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HLY 1009—2025 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价导则-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HLY 1009—2025 |
| 中文标题 | 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价导则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 for evaluation of natural education schools (bas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8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2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5日 |
| 起草人 | 王焱、钱伯金、刘璐璐、耿薏舒、潘柯良、赵利、朱红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林学会、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新宿标准化技术服务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地区开展自然教育学校(基地)首次评价和复审评价工作。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由首次评价和复审评价两部分构成。 规定了首次评价和复审评价的一般要求、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首次评价要求: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审查主要对申报单位的基地管理、资源与环境、体验设施、教育团队、课程研发等关键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价。 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应在获批之日起满3年时申报复审。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复审,主要对申报单位的基本建设、服务提供、管理运营、课程教学、社会效益等关键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价。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上海市林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0433A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自然教育、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咨询服务、项目评估和成果验收、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焱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053弄7号 | 邮编 : 2000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