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ZZX 022_1—2025 数据要素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ZZX 022.1—2025 |
| 中文标题 | 数据要素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英文标题 | Data Factor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中国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起草人 | 姜崇斌、崔龙飞、裘海纳、陆琼、杨金平、邓勋、邹景文、石芳萍、查刘勇、华桊兴、田立国、赵亮、汪红刚、肖体爱、赵骁捷、雷有民、胡倩 |
| 起草单位 | 中检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派财税集团有限公司、泽岚信科(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大云网络(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普尔瀚达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要素管理的基本原则、数据要素管理要求、数据业务化以及合规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型组织进行数据要素管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等国家政策,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数据要素管理行为,提升数据要素价值,亟需制定统一的团体标准指导组织建立科学、规范的数据要素管理体系。 数据要素在组织内部管理及跨主体流通中面临产权界定不清、安全风险突出、流通机制不畅等问题,导致其价值未能充分释放。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数据要素对经济发展的赋能作用,也增加了数据滥用、泄露等社会风险。因此,亟需通过标准化手段建立覆盖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规范,明确组织数据要素在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推动数据要素安全合规应用与高效流通。 本文件旨在为组织提供数据要素管理的通用要求,保障数据要素的安全并促进其在组织内外的合理利用与有效流通,提升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能力。《数据要素管理规范》拟由7个部分构成,通用要求部分为通则,后将根据经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类型或应用场景,做细分规定。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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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深圳市质量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C175484168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技术与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学术交流、研讨、宣传。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榕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六路雪松大厦B座14楼A室 | 邮编 : 518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