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GSW 002—2025 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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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ZGSW 002—2025
中文标题  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
英文标题  Rating Standards for the Skill Levels of Practitioners of Vocal Language Art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服务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G40
国民经济分类  R881 文艺创作与表演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起草人  项建新、金 汐、曹 雷、李晓华、张筠英、廖 菁、丁建华、葛 兰、陈 铎、陆 洋、黎 江、王明军、郭 杰、唐 剑、王 苏、赵 静、胡乐民、朱晓彧等
起草单位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诵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为促进有声语言艺术的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进一步梳理和提升有声语言艺术的理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有声语言艺术和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的评价标准,国家文旅部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决定由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牵头提出,联合国内有代表性的有声语言艺术家、理论家、教育家、文学家、社会专业组织专家及相关合作机构,结合有声语言艺术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并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编制出《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涉及到诵读艺术家、领诵员、范读导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教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评委、播音员/主持人、演说家、讲解员、新媒体主播、演员、配音演员、编剧、编舞、化妆造型师、剪辑师、录音师、摄影/摄像师、舞美设计师、音响师、作词、作曲、演奏员等 22 项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成为有声语言艺术发展的有力抓手,新时代新征程上,文艺工作者要坚持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崇德尚艺、守正创新,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艺术理想、勇攀文艺高峰,有声语言艺术工作者要进一步推动有声语言艺术规范健康发展,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全民阅读”战略和“书香中国”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登记证号511000005000113471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文艺评论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越
依托单位名称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 北京诵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星园15号楼18层1182邮编 : 1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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