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BSCIA 1—2024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BSCIA 1—2024 |
| 中文标题 |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 |
| 英文标题 | Baoshan Coffee Arabica compound fertilize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王平、陈进厅、刘泓敏、濮永赛、李晓波、赵国玺、李廷金、尹胜鑫、寸朝文、段家友、周祺、杨荣、余建刘、李婷 |
| 起草单位 |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咖啡产业协会、保山山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保山市咖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与定义 GB/T 6274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保山小粒咖啡(Baoshan arabica coffe) 产于保山市范围内的小粒种咖啡。 3.2 养分标明量 包装容器或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氮、磷、钾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3 单质肥料(Straight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仅具有一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 3.4 复合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含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 3.5 咖啡专用复合肥料(Coffee arabic compound fertilizer) 根据咖啡的营养需求、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性能,以氮、磷、钾单质肥料或复合(混)肥料为主要原料,针对性添加中、微量元素肥料或有机肥料,采用物理方法加工而成的,作为咖啡作物专用的肥料。 3.6 咖啡生产周期 上季咖啡鲜果采收结束至下季咖啡鲜果采收结束为1个生产周期。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粒状、柱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 技术指标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幼龄咖啡专用 成龄咖啡专用 高浓度 中浓度 高浓度 中浓度 总养分a(N+P2O5+K2O),% ≥ 40.0 30.0 40.0 30.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比例b, % ≥ 60.0 50.0 60.0 50.0 水分C(H2O),% ≤ 2.0 2.5 2.0 2.5 粒度d(1.00 mm~4.75 mm或3.35 mm~5.60 mm),% ≥ 90.0 N占总养分比例,% ≥ 55.0 40.0 P2O5占总养分比例,% ≥ 20.0 20.0 K2O占总养分比例,% ≥ 15.0 30.0 有效镁e(以Mg计),% ≥ 1.0 有效铁f(以Fe计),% ≥ 0.2 有效锌f(以Zn计),% ≥ 0.2 有效硼f(以B计),% ≥ 0.2 氯离子g,% 未标“含氯”的产品 ≤ 3.0 标志“含氯(低氯)”的产品 ≤ 15.0 标志“含氯(中氯)”的产品 ≤ 30.0 a 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小于4.0% ,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5%。 b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比例”项目不作检验和判定。 c 水分以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为准。 d 特殊形状或更大颗粒产品的粒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 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1.0%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1.0%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1%;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镁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f 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2%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0.2%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02%;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铁、锌、硼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g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氯(高氯)”,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时,氯离子含量不作检测和判定。 4.3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缩二脲的限量要求按GB 15063 的规定执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按GB 38400 的规定执行。 4.4 配方要求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的配方应适合保山咖啡种植区域和小粒咖啡营养需求,并达到下列要求,视为配方合格。 a)专用复合肥料田间试验增产或增收5%以上的试验点数不低于60%; b)专用复合肥料田间试验增产或增收效果差异达显著水平的试验点数不低于60%。 5 取样 5.1 取样方法 5.1.1 袋装产品 5.1.1.1 按表2确定取样袋数,超过512袋时,按式(1)计算结果确定最少取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1) 式中: n ——最少取样袋数; N ——每批产品总袋数。 表2 最少取样袋数的确定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5.1.1.2 用取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 g样品,每批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 kg。 5.1.2 散装产品 按GB/T 6679 的规定执行。 5.2 样品缩分 将所取的样品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 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塑料自封袋或塑料瓶或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一瓶作产品检验,另一瓶保存2个月,以备查用。 5.3 制样 取一份0.5 kg的缩分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 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 mm或1.00 mm孔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用于成分分析。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按NY/T 1112 的规定执行。 6.2 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2 的规定执行。 6.3 有效磷含量和水溶性磷含量的测定 采用磷钼酸喹啉重量法(仲裁法),按GB 15063附录A 的规定执行。 6.4 钾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4 的规定执行。 6.5 水分的测定 按GB/T 8577 的规定执行。 6.6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24890 的规定执行。 6.7 有效镁含量的测定 按GB 15063附录C的C.5.1制备试样,然后按GB/T 19203 的3.4进行测定。 6.8 铁、锌、硼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1 制备试样,然后分别按GB/T 34764 的7.6、7.8、7.11进行测定。 6.9 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 2441.2 的规定执行。 6.10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按GB/T 23349 的规定执行。 6.11 配方检验 6.11.1 试验处理 专用复合肥料处理:保山小粒咖啡专用复合肥料的推荐使用量和方法。 常规施肥处理:具有代表性20户及以上农户前一生产周期施肥量的平均数和使用方法。 6.11.2 田间试验点数 保山市咖啡种植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 6.11.3 田间试验操作 按NY/T 497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总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占总养分比例、水溶磷占有效磷比例(适用时)、水分、粒度、镁含量(适用时)、铁含量(适用时)、锌含量(适用时)、硼含量(适用时)、氯离子含量(适用时)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全部项目。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每年至少检验1次; c) 产品正式应用到咖啡生产上超过1年时对配方进行检验; d)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 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500 t。 7.3 结果判定 本文件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 8170 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产品经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或几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次两倍量的包装容器中取样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配方检验达不到4.4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识 8.1 包装容器上应标明肥料名称、产品净含量、执行标准、备案证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包装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总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占总养分比例,加入中微量元素的应标明“含×、×、×”及含量;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1.0%、微量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2%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 8.2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 应在包装容器的显著位置标明为“枸溶性磷”。 8.3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氯(高氯)”。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时,氯离子不作检测和判定。有“含氯(高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氯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8.4 以尿素等酰胺态氮肥作基础氮源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的警示语。 8.5 其余按GB 18382 的规定执行。 9 包装、运输及储存 应符合GB/T 15063 的规定。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保山市咖啡产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530500MJT4120748 | 发证机关 | 保山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发布行业信息,创办专业刊物和网站,开展行业调研、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活动;参与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提供决策论证咨询,组织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团体标准;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提出采取补救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诉讼活动;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以及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卢科伟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小粒咖啡产业园办公大厦二楼203室 | 邮编 : 678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