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BTQSA 007—2025 钕铁硼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BTQSA 007—2025 |
| 中文标题 | 钕铁硼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标题 | Norm for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Neodymium-Iron-Boron Production Enterpris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1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起草人 | 张新房、宋毅程、王可、张明鑫、李琳梅、董改华、黄书林、蔺继荣、樊彩香、 刘峰、赵明静、刘威、于晶雪、周梦程、马瑞、高斌、赵文强、王瑜、孙彩娜、郭峰、陈晨、王冲 |
| 起草单位 | 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英思特 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科锐微磁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头稀 土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三环京粤磁材有限责任公司、包 头金山磁材有限公司、包头韵升强磁有限公司、内蒙古千山重工有限公司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钕铁硼单位产品生产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等级、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与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及定义 GB/T 2589和GB/T 12723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能耗限额等级 4.1 烧结钕铁硼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等级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烧结钕铁硼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烧结钕铁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ce/t) 能耗限额等级 熔炼阶段 制粉阶段 成型与热处理阶段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0.20 ≤0.30 ≤0.45 ≤0.48 ≤0.58 ≤0.70 ≤0.90 ≤1.25 ≤1.60 加工阶段 表面处理阶段 全流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0.10 ≤0.15 ≤0.25 ≤0.40 ≤0.45 ≤0.50 ≤2.08 ≤2.73 ≤3.50 4.2 粘结钕铁硼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等级应符合下表2要求。 表2 粘结钕铁硼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粘结钕铁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ce/t) 能耗限额等级 熔炼阶段 制粉阶段 成型阶段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0.20 ≤0.30 ≤0.45 ≤0.51 ≤0.57 ≤0.68 ≤0.10 ≤0.20 ≤0.30 表面处理阶段 全流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0.10 ≤0.15 ≤0.20 ≤0.91 ≤1.22 ≤1.63 5 统计范围 5.1 烧结钕铁硼生产系统 熔炼阶段 从原料到铸态钕铁硼合金的能源消耗,包括原材料处理、配料、熔炼。 制粉阶段 从铸态钕铁硼合金到钕铁硼粉体的能源消耗,包括氢破、气流磨、混粉。 成型与热处理阶段 从钕铁硼粉体到钕铁硼毛坯的能源消耗,包括取向成型、等静压、烧结、热处理、扩散处理。 加工阶段 对钕铁硼毛坯进行加工的能源消耗,包括切割、磨加工、激光加工等一种或多种加工方式。 表面处理阶段 对加工后的钕铁硼产品进行表面处理的能源消耗,包括电镀、化学镀、物理气相沉积、电泳、喷涂、化学气相沉积、磷化、锆化等。 5.2 粘结钕铁硼生产系统 熔炼阶段 从原料到铸态钕铁硼合金的能源消耗,包括原材料处理、配料、铸造。 制粉阶段 从铸态钕铁硼合金到钕铁硼粉体的能源消耗,包括快淬、破碎、热处理、混粉。 成型阶段 从钕铁硼粉体到钕铁硼毛坯的能源消耗,包括热压、混胶、模压、造粒、注塑。 表面处理阶段 对成型后的钕铁硼毛坯进行表面处理的能源消耗,包括电镀、化学镀、物理气相沉积、电泳、喷涂、化学气相沉积、磷化、锆化等。 5.3 辅助生产系统 辅助钕铁硼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模具制造的能源,包括供应辅助生产所需的用电、工业油、工业水、各类气体等;废气、废水处理、废渣回收、粉尘收集等环保处理系统;物料仓储、运输、包装等储运系统;检测与质量控制系统;消防与安全系统。 5.4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过程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消耗的能源,包括照明、行政、食堂能源消耗,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改(扩)建项目用能。 5.5 能耗分摊折算 在统计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系统能耗时,当同一工艺路线生产多种产品或同一品种产品采用多工艺路线时,应将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系统总能耗按产品的产量及生产难易程度进行分摊折算。 5.6 余热利用能耗 余热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回收能源自用部分,计入自用工序;回收的能源外供或用于其他非生产用途的应予以扣除;转供其他工序,计入转供工序能耗(含转供损耗)。企业回收的余热,应按照统计期内回收并利用的蒸汽、热水等余热或通过余热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进行统计,避免重复统计。 6 计算方法 6.1 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和耗能工质能量,应按企业实测值或供应单位提供的数据折算标准煤。无法获得实测值的,其折标准煤系数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或参考附录A和附录B。自产的二次能源,其折算标准煤系数应根据实际投入产出计算确定。 6.2 综合能耗计算 EZ=k=1n(Ki×Ei)+EFZ+EFS-EHW …………………………(1) 式中: EZ — 钕铁硼生产企业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Ki — 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系统所消耗的i类能源(含耗能工质)的折算系数; Ei — 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系统所消耗的i类能源实物量(含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量); EFZ — 统计报告期内辅助生产系统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FS — 统计报告期内附属生产系统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HW — 统计报告期内二次能源回收并外供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6.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e=EZP …………………………(2) 式中: e —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 P — 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吨。 7 节能管理与措施 7.1 节能基础管理 企业应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定期对钕铁硼生产企业的各个生产系统能耗情况进行评价,并把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基层单位。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控制管理。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7.2 节能技术管理 企业应积极研发及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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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包头市稀土产品质量与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50200670680332P/社证字第F0354号 | 发证机关 | 包头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服务于稀土产业质量计量标准化能力水平提升;组织开展产品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服务;引导扶持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应用,推动专利、标准及转型升级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燕霞 | ||
| 依托单位名称 | 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15号 | 邮编 : 14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