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EE 017—2025 GIS微水密度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EE 017—2025 |
| 中文标题 | GIS微水密度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K 43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07日 |
| 起草人 | 葛保进、王鹏、吴闽、赵齐来、沈道义、翟鹏飞、王庆华、周怡、宋贺杰 |
| 起草单位 | 盛亿达标准化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陕西普能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国网上海电力公司松江供电公司、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鲁布科技有限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技冠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标科达标准化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系统构成 基本构成 GIS微水密度在线监测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a)传感器:用于测量SF?气体的微水含量和密度,温度及压力,应具备高灵敏度、高精度和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b)数据采集单元:应采集传感器信号并转换为数字信号。 c)数据处理单元:应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存储。 d)通信模块:应支持有线或无线通信,将数据传输至监控终端。 e)监控终端:应显示监测数据、报警信息和历史数据查询。 工作原理 ?监测器与 SF? 气体气室连接,主 IED 为监测器供电和通信转接,传感器采集高压开关中SF?气体的温度、压力、湿度等模拟信号通过?RS485?或光纤等方式传输至后台用户界面提供实时数据采集显示、数据远传、故障报警传输、后台数据显示与分析。 5 技术要求 环境条件 5.1.1 系统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40°C~+45°C b)工作温度:-40°C~+85°C c)相对湿度:5%~95%。 d)大气压力:80kPa~110kPa。 外观要求 5.2.1 外观应无明显瑕疵、划痕、掉漆、锈蚀等现象。。 5.2.2 器件连接处应紧密,活动部件应动作灵活。 性能要求 5.3.1 测量范围 微水含量0~2000ppm,露点范围-80 ℃~+20 ℃时,露点温度测量精度应优于 ±1℃;微水含量1000~2000ppm 时,露点温度测量精度应优于 ±8% FS。密度测量精度应优于±3%FS。 5.3.2 测量精度 微水含量0~1000ppm时,测量精度应优于 ±5% FS。密度测量精度应优于 ±3%FS。 5.3.3 温度指标 测温范围宜为-40 ℃~+125 ℃。温度测量精度应优于 ± 1℃ 。 5.3.4 稳定性 24小时内微水含量测量值的标准偏差应小于±2%FS。密度测量值标准偏差应小于±0.2%FS。 5.3.5 抗干扰能力 在GB/T 17626规定的电磁干扰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测量精度要求。 5.3.6 响应时间 从传感器检测到变化到监控终端显示更新数据的时间应小于1分钟 。 环境适应性 5.4.1 低温 装置应承受GB/T 2423.1规定的低温实验。 5.4.2 高温 装置应承受GB/T 2423.2规定的高温实验。 5.4.3 恒定湿热 装置应承受GB/T 2423.3规定的恒定湿热实验。 5.4.4 温度变化 装置应承受GB/T 2423.22规定的温度变化实验。 报警门阀 5.5.1 微水含量报警门限 非灭弧气室报警门限应为300μL/L,可根据实际运行要求调整;灭弧气室报警门限应为500μL/L,可根据实际运行要求调整。 5.5.2 密度报警门限 一级报警门限应为0.45MPa,可根据不同厂家和不同气室设置。二级报警门限应为0.40MPa,可根据不同厂家和不同气室设置。 安全性 电气安全应符合GB/T 11022的规定。监测系统装置外壳防护应符合GB/T 4208的规定,外壳防护等级,户外不应低于IP65;户内不应低于IP54。 数据存储与传输 5.7.1 数据存储时,本地应至少存储3个月的历史数据,数据存储时间间隔不应大于 5 分钟,应支持通用数据库格式。 5.7.2 数据传输应支持RS485、以太网等有线和4G、5G、Wi-Fi等无线通信,无线通信应符合 GB/T 22239 的安全加密规定。 绝缘性能 5.8.1 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独立电路与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之间,以及独立电路之间,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正常试验条件下绝缘电阻要求 额定绝缘电压 Ur 绝缘电阻要求 Ur≤60V 用 250V 兆欧表测量,不小于5MΩ 250V>Ur>60V 用 500V 兆欧表测量,不小于5MΩ b)在温度 +(40±2)℃,相对湿度 (93±3)% 恒定湿热条件下,独立电路与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之间,以及独立电路之间,绝缘电阻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恒定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Ur 绝缘电阻 Ur<60V ≥1MΩ (用 250V 兆欧表测量) 250V>Ur>60V ≥1MΩ (用 500V 兆欧表测量)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绝缘电阻采用 250V>Ur>60V 的要求 电磁兼容 5.9.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试验应符合 GB/T17626.2 的严酷等级 4 级的规定。 5.9.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 GB/T17626.3 的严酷等级 3 级的规定。 5.9.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GB/T17626.4 的严酷等级 4 级的规定。 5.9.4 浪涌 (冲击) 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GB/T 17626.5 的严酷等级 4 级的规定。 5.9.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GB/T 17626.6 的严酷等级 3 级的规定。 5.9.6 工频磁场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GB/T17626.8 的严酷等级 5 级的规定。 5.9.7 脉冲磁场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GB/T17626.9 的严酷等级 5 级的规定。 5.9.8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 试验应符合 GB/T17626.10 的严酷等级 5 级的规定。 5.9.9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试验应承受 GB/T 17626.11 规定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为 60% 额定电压,持续时间 10 个周期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干扰的规定。 机械性能 5.10.1 振动(正弦) 试验应符合GB/T 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响应,振动耐久试验。 5.10.2 冲击 试验应符合GB/T 1453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冲击响应。 5.10.3 碰撞 试验应符合GB/T 1453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碰撞试验。 连续运行性能 装置持续运行72小时,试验期间数据测量、传输及显示等功能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密封性 微水密度变送器在承受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上限值范围内SF?气体压力时年泄漏率小于0.3%。 湿度 试验应符合GB/T 2423.3的规定。 6 系统功能 一般功能 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实时监测:能够实时采集和展示GIS设备的运行数据, b)状态评估: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设备的健康状态,预测可能的故障或异常,并提供维护建议 c)故障诊断:实时监测设备状态,自动识别并诊断潜在故障,提供故障报告和解决方案; d)维护管理:跟踪设备的维护记录,自动生成维护计划,提醒相关人员进行维护操作; e)历史数据分析:记录设备的历史数据,通过分析历史趋势来预测设备的寿命和维护需求; f)优化控制:基于实时数据和预测分析,优化设备的运行参数,提高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 g)用户界面:提供友好的用户界面,便于操作人员查看数据、生成报告和管理设备; h)安全性: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稳定性,防止潜在的网络攻击和数据泄漏。 一般检测状态 系统应实时显示下列检测状态,且状态信息清晰、无延迟: a)气体状态监测:SF?气体压力、密度、温度和微水; b)设备状态监测:传感器、通信模块、数据处理单元的运行状态。 7 试验方法 外观 按照5.2各项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 基本功能测试 按照现场配置方案组成在线监测系统,工作电压为额定值,整装置可实现温度、微水、密度、压力的测量、采集、显示及上传,并可实现数据存储、查询、参数设置、曲线绘制等各种功能,每项功能测试应重复 3 次,均需合格。 测量精度试验 微水含量测量精度试验: 使用标准微水含量气体(已知浓度)对传感器进行标定和校准。 在不同浓度范围内(如0~200ppm、200~500ppm、500~1000ppm、1000~2000ppm)进行多次测量,计算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应满足5.3.1节的要求 密度测量精度试验 使用已知密度的SF?气体对传感器进行标定和校准。 在不同密度范围内(0.5~2kg/m3、2~4kg/m3、4~6kg/m3等)进行多次测量,计算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应满足5.3.2节的要求。 密封性实验 将微水密度变送器气室密封,内部充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压力上限值的额定压力的 SF?气体,采用包扎法检漏,静置 24小时后,用高精度 SF? 检测仪检查无泄漏。 稳定性试验 将系统置于稳定的工作环境中,连续运行24小时。 每隔1小时记录一次微水含量和密度的测量值。 计算测量值的标准偏差,应满足5.3.4节的要求。 抗干扰能力试验 按照GB/T 17626系列标准规定的电磁干扰环境进行试验。 在干扰环境下对系统进行微水含量和密度测量,测量误差应满足5.3.5节的要求。 响应时间试验 使用快速变化的微水含量或密度气体对传感器进行测试。 记录从传感器检测到变化到监控终端显示更新数据的时间,应满足5.3.6节的要求。 环境适应性试验 7.9.1 低温性能试验应按 GB/T 2423.1 的规定执行。 7.9.2 高温性能试验应按 GB/T 2423.2 的规定执行。 7.9.3 恒定湿热试验应按 GB/T 2423.3 的规定执行。 7.9.4 温度变化实验应按 GB/T 2423.22的规定执行。 湿度试验 按照GB/T 2423.3的规定,在相对湿度95%(无凝露)的环境下对系统进行试验,检查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数据存储与传输试验 7.11.1 数据存储试验 向系统中输入大量数据,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确存储数据。 查询历史数据,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11.2 数据传输试验: 使用有线和无线通信方式进行数据传输试验,检查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检查数据传输的加密功能是否有效。 绝缘性能试验 7.12.1 绝缘电阻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应按GB/T7261的规定执行。 7.12.2 介电强度试验 介质强度试验按照GB/T7261-2016的要求进行。 7.12.3 冲击电压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按照GB/T7261-2016的要求进行。 电磁兼容性试验 7.13.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2的要求进行。 7.13.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3的要求进行。 7.13.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4的要求进行。 7.13.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5的要求进行。 7.13.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6的要求进行。 7.13.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8的要求进行。 7.13.7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9的要求进行。 7.13.8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10的要求进行。 7.13.9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11的要求进行。 振动冲击试验 7.14.1 振动试验 振动响应,振动耐久实验按照GB/T1128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试验方法进行。 7.14.2 冲击试验 冲击响应,冲击耐久实验按照GB/T1453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试验方法进行。 7.14.3 碰撞试验 碰撞试验按照GB/T14537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试验方法进行。 连续通电试验 组成在线监测系统后,工作电压为额定值、施加响应信号时,在线监测装置需工作在有效测量范围,进行 72h (常温) 的连续通电试验,要求 72h 期间,装置各项功能正常,测量数据稳定无明显波动。 外壳防护试验 按照 GB/T4208 规定和方法,将装置按照外壳防护等级IP65(户外),IP54(户内)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装置各项功能正常,测量数据稳定无明显波动。 8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装置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试验、现场检验3种。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按表3项目进行检验。 表3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依据 试验办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现场项目 1 外观 5.2 7.1 ● ● ● 2 一般功能 6.1 7.2 ● ● ● 3 微水含量测量精度 5.3.1 7.3 ● ● ○ 4 密度测量精度 5.3.2 7.4 ● ○ ○ 5 密封性实验 5.12 7.5 ● ● ○ 6 稳定性 5.3.4 7.6 ● ● ○ 7 抗干扰能力 5.3.5 7.7 ● ○ ○ 8 响应时间 5.3.6 7.8 ● ○ ○ 9 环境适应性 5.4 7.9 ● ○ ○ 10 湿度 5.13 7.10 ● ○ ○ 11 数据存储与传输 5.7 7.11 ● ● ○ 12 绝缘性能 5.8 7.12 ● ● ● 13 电磁兼容性 5.9 7.13 ● ○ ○ 14 振动冲击试验 5.10 7.14 ● ○ ○ 15 外壳防护试验 5.6 7.16 ● ○ ○ ●表示需检验项目○表示可检测可不检测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送交,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检验,检验项目按表 3 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进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投运前 b)连续批量生产的装置每四年一次 c)正式投产后,如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e)出厂试验结果与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g)合同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 出厂检验 每台装置出厂前,必须由质量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出厂试验,检验项目按照表3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进行,全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及检验证记录方可允许出厂。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根据应用需求增补检验项目。 9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 9.1.1 每台产品应有明晰的铭牌,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装置型号; b)产品名称; c)制造商名称及商标; d)额定参数; e)出厂日期及编号。 9.1.2 装箱上应有下列标记 a)发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 b)包装箱外形及毛重 c)包装箱外面书写“向上”“易碎”“防潮”“精密仪器小心轻放”“不可倒置”等字样 d)包装箱外面应设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符号、尺寸、颜色及应用方法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包装 9.2.1 产品包装前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a)产品的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附件、备品、备件齐全; b)产品外观无损伤; c)产品表面无灰尘。 9.2.2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潮、防震等措施。 运输 产品应适用于陆运、空运、水(海)运,运输装卸应按包装箱上的标准进行操作。 贮存 包装好的装置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25~+45)℃、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室内应无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不受灰尘雨雪的侵蚀。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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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52250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唐爱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3层南侧 | 邮编 : 1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