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CFIA 02001—2025 五香鸡及其制品-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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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FIA 02001—2025 |
| 中文标题 | 五香鸡及其制品 |
| 英文标题 | Spiced chicken and its produc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20 家禽和蛋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72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32 家禽饲养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 起草人 | 刘志朋、雷银凤、王志波、李钰金、刘有千、晁曦、翟曼、仇凯、刘志磊、张淑圆、李新伟、东思源、张宇聪、谢雯 |
| 起草单位 | 德州乡盛食品有限公司、克州泰昆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雅妹子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五香鸡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五香鸡及制品的原辅材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等要求和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内容,描述了试验方法,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鲜活毛鸡经屠宰净膛后的鲜鸡经排酸或冻白条鸡或分割品经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真空包装、杀菌、冷却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五香鸡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料毛鸡宰杀后鲜、冻白条鸡(分割品)为原料,经排酸/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装袋封口、灭菌、冷却、成品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本标准参考《禽类罐头》QB/T 1364-2014和《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GB/T 23586-2022。 2.主要内容 五香鸡制品属于禽类罐头食品,最早由脱骨扒鸡通过现在食品加工技术升级演变。禽类罐头企业最早采用的《禽类罐头》QB/T 1364-2014,也有企业执行国家标准《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GB/T 23586-2022,由于五香鸡的工艺或包装区别《禽类罐头》或《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起草制定《五香鸡》团体标准。 本公司结合《禽类罐头》QB/T 1364-2014和《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GB/T 23586-2022对《五香鸡》团体标准进行起草,对文件名称、范围、规范性文件引用、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代号、原辅材料、感观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修改。 (1)文件名称 禽类罐头企业最早采用的《禽类罐头》QB/T 1364-2014,也有企业执行国家标准《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GB/T 23586-2022,由于五香鸡的工艺或包装区别《禽类罐头》或《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起草制定《五香鸡》团体标准。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香鸡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鲜活毛鸡经屠宰净膛后的鲜、冻白条鸡或分割品,经排酸/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装袋封口、灭菌、冷却、成品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3)术语和定义 五香鸡 原料毛鸡宰杀后鲜、冻白条鸡为原料,经排酸/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装袋封口、灭菌、冷却、成品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五香鸡翅 以鲜、冻鸡翅为原料,经排酸/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装袋封口、灭菌、冷却、成品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五香鸡腿 以鲜、冻鸡腿为原料,经排酸/解冻、腌制、油炸(或不油炸)、卤制、装袋封口、灭菌、冷却、成品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软包装罐头食品。 (4)分类 通过将原料整鸡和整鸡分割部位将五香鸡制品分为:五香鸡、五香鸡翅、五香鸡腿。 (5)原辅材料 原料:原料鸡为经检验检疫后的健康活鸡宰杀后的鲜、冻白条鸡或其分割部位,应符合GB 16869的规定。 辅料: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谷氨酸钠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亚硝酸钠应符合GB 1886.11的规定。 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 1886.28的规定。 三聚磷酸钠应符合GB 1886.335的规定。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3的规定。 其它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感官指标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 标 五香鸡 五香 鸡翅 五香 鸡腿 色泽 色呈金黄,黄中透红 色呈黄色或棕红 气味 五香纯正,香气浓郁,无异味 具有各自本身所具有的香味,无异味 滋味与口感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咸淡适中,肉嫩松软,清香不腻,香气持久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咸淡适中,肉嫩松软,清香不腻,香气持久 组织与 形态 鸡体完整,骨肉能分离,定量包装的产品只允许用少量碎肉或鸡心,鸡胗配重 正常,表皮完整,允许少量碎肉配重 杂质 鸡体洁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7)理化指标 1)氯化钠和脂肪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项 目 指 标 脂肪,g/100g 鸡爪、鸡翅等:≤20 其他:≤14 氯化钠,g/100g ≤3.5 2)污染物限量 符合国标GB 2762对应条款的要求。 3)微生物指标 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符合GB 276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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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44254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展览展示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有千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 | 邮编 : 100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