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CIAA 30—2024 炼焦煤储存管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IAA 30—2024 |
| 中文标题 | 炼焦煤储存管理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3.0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52 煤炭加工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6月01日 |
| 起草人 | 袁治国,高和平,方 正,王 成,孙艺伟,杨世礼,甘秀石,李东涛,徐秀丽,王 岩,李永峰,闫雪清,彭 景,吴道兴,赵天餐,鲁 娜 |
| 起草单位 | 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基础界定与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明确了炼焦煤、全封闭储煤场、筒仓等 8 个核心术语的含义。比如全封闭储煤场指有屋顶和围护结构的封闭式储煤构筑物,筒仓是储存煤炭的封闭式直立容器等,统一行业认知。 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作业需遵循 GB/T 397《商品煤质量 炼焦用煤》、WB/T 1086《煤炭仓储服务规范》等标准,为储存管理的规范性提供依据。 总体基本规定 明确炼焦煤储存需遵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环保、消防应急等方面的规定,且企业需制定收货、储存养护、检验、盘点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确定炼焦煤储存需遵循 “分类存放、先储先取、取旧存新、按质匹配、科学管理” 的核心原则,同时其质量要求可参考相关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核心储存管理要点 炼焦煤接受:运输到厂后需核对单据、检查煤质外观,计量称重并记录,入库信息宜电子化存档;来煤采样后,质量波动大的需等检验结果合格方可卸车;更换煤种或煤场放空后,受煤仓等设施须清理干净,防止混质;若出现卸错煤等情况,需暂停作业并单独处理错煤或混质煤。 炼焦煤储存与养护:明确煤场操作容量需匹配生产规模,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对应的煤场储存量分别按 15 - 20 天、15 - 30 天、30 - 40 天用量配置,操作系数取 0.65 - 0.7;煤堆需设清晰标识,标明煤类、数量等信息;区分煤场和筒仓两种储存方式,煤场堆煤要分层平铺压实,必要时苫盖,筒仓上料需避免偏析,更换煤种要清空仓位;炼焦煤储存时间不宜过长,需按相关参考标准控制,且储存中杂物要及时清理并规范处理。 其他配套管理要求 该标准虽未单独章节展开,但结合储存管理全流程隐含了后续关键环节要求。比如炼焦煤盘点需对品种、规格、数量清点对账;炼焦煤付出环节应衔接 “先储先取” 原则,避免长期堆放导致煤质变质;同时北方寒冷地区冬季卸煤宜先解冻破冻,卸车卸船后需清理撒漏煤炭,保障作业合规与资源不浪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6869R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石岩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0层1026 | 邮编 : 1000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