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ES 306—2024 零碳供电所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S 306—2024 |
| 中文标题 | 零碳供电所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s for evaluation of zero-carbon power supply st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1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丁坤、李威武、刘正英、牛继恩、梁琛、王放、吴守尊、李树德、许青、王浩强、武彦汝、赵龙、李亚昕、李海周、苏浩、陈艳、王相凤、张丽、马喜平、罗利、董晓阳、张海龙、牛甄、孙于、吴义江、刘晨光 |
| 起草单位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展事业部、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南京科创中心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零碳供电所评价的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零碳供电所的评价活动,以及指导供电所开展零碳供电所创建与提升。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与术语 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零碳供电所的评价活动,以及指导供电所开展零碳创建与提升。 核心术语:明确零碳供电所、碳信用、直接/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等关键概念。 2. 评价原则 要求评价活动遵循 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 四项原则。 3. 评价要求 3.1 基本要求 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污染物达标排放,能耗优于限额标准。 管理要求: 评估零碳发展现状(如基础条件、问题分析); 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专人负责、规划目标、数据管理制度); 制定零碳创建计划(减排策略、抵销路径)。 3.2 技术要求 基础设施: 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优先使用低碳建材,推广光伏一体化、立体绿化。 照明:符合功率密度要求,分级设计,利用自然光。 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采用高效变压器、节能电器。 交通设施:提高新能源车比例,建设充电桩,优化车辆调配。 能源与资源: 提高绿电比例(≥20%)、配置储能系统; 减少高增温潜势气体(如SF6),推广回收材料,节水节纸。 碳排放管理: 定期核算直接/间接排放,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实施减排项目(工艺优化、清洁能源替代)。 碳抵销:通过CCER、碳普惠等权威碳信用抵销剩余排放,实现100%碳中和。 4. 评价流程 阶段划分:准备→实施→评价→持续改善。 评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文件审查、实地调查等方式验证。 等级划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三星至六星(70~100分),五星及以上需实现100%碳中和。 5. 附录与引用 附录A:提供评价指标表(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权重及评分细则)。 附录B:列举碳信用种类(如CCER、CER等)。 引用标准:涵盖GB/T 50378(绿色建筑)、DL/T 2726(温室气体核算)等国内外规范。 核心目标:通过技术与管理措施降低供电所碳排放,结合减排与抵销实现零碳运营,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604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专业展览、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贾利民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10层 | 邮编 : 100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