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PFIA 0018—2025 肥料用海藻提取物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PFIA 0018—2025 |
| 中文标题 | 肥料用海藻提取物生产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Seaweed extract for fertilizers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B13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2 肥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起草人 | 宋海妹、台文静、李贵正、刘小娜、公衍军、张晓峰、王建辉、李松伟、苏航、李福利 |
| 起草单位 | 青岛海大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蓝宝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潍坊麦卡阿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精细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肥料用海藻提取物生产的原辅料要求、生产环境与设备、通用生产流程、过程控制、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及安全与防护等生产环节。 本文件适用于以褐藻、绿藻、红藻等海洋藻类为原料的肥料用海藻提取物液体或固体制剂生产。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要求 4.1 原料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原料要求 项目 要求 来源种类 褐藻、绿藻、红藻等海洋藻类。 感官要求 无腐烂、霉变现象。 理化指标 新鲜藻类:含水率 ≤ 90% 干藻原料:水分 ≤ 25% 重金属限量 (干基) 砷 (As) ≤ 50 mg/kg 铅 (Pb) ≤ 20 mg/kg 镉 (Cd) ≤ 5 mg/kg 贮存要求 鲜藻: 应在采收后规定时间内投入处理。若需保存,应于-15 ℃或以下温度冷冻。 干藻: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 备注 重金属指标的检测按 GB/T 23349 的规定执行。 4.2 辅料 4.2.1 酶解工艺可选择纤维素酶、半纤维素酶、褐藻胶裂合酶、果胶酶、木质素酶、糖苷酶、蛋白酶。 4.2.2 水解工艺可选择硫酸、有机酸、氢氧化钾、碳酸钾、碳酸氢钾。 4.2.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6561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培训 展览展示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修学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贸安贞大厦B座四层 | 邮编 : 1000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