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VTA 003—2025 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能力发展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VTA 003—2025 |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能力发展指南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 起草人 | 孙超、王瑱、高海宽、蒋庆、梁宇晨、张亮、曹志远、付杰、秦炳泉、徐敏、李佳乐、李洋、卢超、张红燕、李一磊、罗恒中、张茜哲、刘博文、赵元君、孙瑞清、李学功、张润泽、李鲲、陈蕾、何凌云、冯麟雅、耿熙清、何振超、王猛、王金山、蔡建军、王天天 |
| 起草单位 | 北京首经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浪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职业培训发展促进会、北京外企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首经职业技能培训朝阳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人才集团、天津市宝坻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河北羿航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福诺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博泰职业培训学校、北京市朝阳区华夏数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能力发展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培训设置要求、评估和持续改进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设立和开展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能力发展和培养活动,同时也适用于行政管理部门对举办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训活动的资格审查。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含: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础条件 5. 培训设置要求 5.1 通用要求 5.2 举办五级/初级工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训 5.3 举办四级/中级工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训 5.4 举办三级/高级工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训 5.5 举办二级/技师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训 5.6 举办一级/高级技师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职业培 6.评估与持续改进 附录A(规范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实操教学设备设施配置 附录B(规范性)三级/高级工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实操教学设备设施配置 附录C(规范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实操教学设备设施配置 参考文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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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培训发展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10105MJ0221312P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发展规划、交流合作、沟通协调、职工教育、行业自律、咨询服务、品牌建设、开展活动、编辑刊物、协助政府部门建立相关标准、辅助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合作服务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瑱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东四环中路195号华腾新天地大厦12层 | 邮编 : 100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