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ZAX 002—2024 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ZAX 002—2024 |
| 中文标题 | 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ity Evalu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ions in Sichuan Provi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2月01日 |
| 起草人 | 杨华、杨建华、罗林、周玉竹、韩吉平、黄中夯、魏承斌、杨晓松、王永伟、涂晓寒、杨冰、刘露、梅丽敏、丁虹沅、李波、邱鑫海、刘勇 |
| 起草单位 | 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鸿源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鸿进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遂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宏鼎宸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创兴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新益晨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1.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方法、程序、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内容。 2.本文件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卫生(含工业放射)检测、评价和咨询等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 |
| 主要技术内容 | 总体原则 诚信评价由技术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参加,评价过程遵循客观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和公开透明性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客观公正性:评价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被评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应基于事实和数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主观偏见,以客观反映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 独立性:评价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科学性:评价方法和程序应科学合理,应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和分析技术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公开透明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向利益相关方公开透明,以增强评价的信任度和接受度。 基本条件 申请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机构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申请机构在申请周期内,应正常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评价指标、方法和等级 评价指标 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否决项、扣分项和加分项。 诚信评价否决项参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中禁止事项的要求设置,共计12项,具体内容见附录A。 诚信评价扣分项指标参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应受惩罚事项的要求设置,包括人员情况、市场行为、服务质量、信息公示和报送、质量控制和其他,共计5大项22小项,具体内容见附录B。 诚信评价加分项参考除否决项、扣分项之外,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原则设置,共计8项,具体内容见附录C。 评价计分方法 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以3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实行综合计分制,综合计分由基础分、加分项和扣分项组成。综合计分=基础分+加分项总分-扣分项总分。 每个评分周期内每个技术服务机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本文件附录B和附录C进行计分,其中附录B为扣分项,附录C为加分项.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按公式(1)进行计算 P=100+M-N………………………………(1) 式中: P—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总分值。 M—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加分项合计总分值。 N—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扣分项合计总分值。 评价周期内,技术服务机构凡出现附录A中的任意一项,则不能参与本周期内诚信评价。 评价等级 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等级根据GB/T 22116—2008中4.1的规定设置:每个评分周期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等,“A”(诚信优秀单位)、“B”(诚信良好单位)、 “C”(诚信一般单位)、“D”(诚信较差单位),其中A等分为AAA、AA、A三级。诚信评价分值与诚信评价等级关系见表1。 表1 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总分值与诚信评价等级对应表 序号 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总分值(P) 诚信评价等级 1 P≥130 AAA级 2 110≤P<130 AA级 3 95≤P<110 A级 4 80≤P<95 B级 5 70≤P<80 C级 6 P<70 D级 评价程序 评价资料准备 申请诚信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填写诚信评价申请表,诚信评价申请表应符合附录D.1的要求。 申请诚信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准备诚信评价所需资料,诚信评价所需资料可参考附录D.2的要求。 申请诚信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当完整齐全、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复印件、影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机构自评 申请诚信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本文件评价指标体系(附录A、附录B和附录C)进行自评。 书面申请 技术服务机构自评后,自评分≥70分的技术服务机构,按照6.1的相关要求向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递交书面申请资料。 资料受理 1)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收到技术服务机构的书面申请资料后,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提交资料情况,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文书。 评价组织实施 1)诚信评价由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专家组实施。 2)诚信评价主要采取资料技术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查。 3)诚信评价时,评审专家组按照本文件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对被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核。 4)评审完成后,评审专家组按照本文件5.2进行计分,并计算出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总分值。 确定评价等级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根据诚信评价专家组给出的被评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综合计分总分值,按照5.3要求确定被评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等级。 公示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在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信息公示平台”对被评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发文、授牌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发文、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异议申诉 技术服务机构对诚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请申诉,协会收到技术服务机构申诉后,应组织诚信评价专家组进行复议。 评价结果应用 诚信评价结果的应用 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部门对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动态核查、建立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等依据。 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结果可由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招标采购单位、各社会团体自主决定是否采信。 诚信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结果在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以便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 用人单位在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可通过平台查询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结果,了解机构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可定期组织诚信评价工作经验交流,增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提升整个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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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510000504053712A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宣传教育,人才培训,信息咨询,交流合作,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图书发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服务,购买服务,受政府委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评估、评审、论证、认证等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顾珊 | ||
| 依托单位名称 | 无 |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 邮编 : 610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