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ZBXBZ 045—2025 沉香叶茶加工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ZBXBZ 045—2025 |
| 中文标题 | 沉香叶茶加工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99 有关制药学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23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29日 |
| 起草人 | 郑卓江、吴国典 |
| 起草单位 | 潮州市香林沉香种植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标准化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沉香叶茶标准化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基地选择、规划、种植、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沉香树修剪和沉香叶茶采摘、加工等。 本文件适用于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的生产。 |
| 主要技术内容 | 8 加工 8.1 加工厂 8.1.1 沉香叶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 8.1.2 加工厂离开垃圾场、畜牧养殖场、医院、粪池50 m以上,离开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l00 m以上,离开 交通主干道20m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要求水源清洁、充足、日照充分。 8.1.3 沉香叶茶加工中直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和厂房用水要达到GB 5749的要求。 8.1.4 加工厂的设计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要求。建筑应符合工业或民用建 筑要求。 8.1.5 初制加工厂宜建在沉香茶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 8.1.6 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宜进入生产区。 8.1.7 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 8.1.8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不应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 地面要硬实、平整、光洁,墙壁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 8.1.9 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 得混放。沉香叶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推荐使用冷藏库贮存沉香叶茶,保存温度5 ℃左右。 8.1.10 灰尘较大的车间宜安装换气风扇或除尘设备,室内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10毫克/立方m。 8.1.11 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照明度达到500勒克斯以上。测定按GB/T 18204.21规定执行。 8.1.12 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 8.1.13 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配有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 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厕所有化粪池。 8.2 加工设备 8.2.1 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沉香叶茶的加工 零部件。 8.2.2 大宗茶类加工设备的炉灶间、热风炉应设在加工车间墙外,有压锅炉另设锅炉间。 8.2.3 燃油设备的油箱、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施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 3 m 的安全距离。 8.2.4 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可分离安装的大型风机设在车间外,车间内噪声不得 超过80分贝。 8.2.5 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所有器T/CZBXBZ 045—2025 9 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 8.2.6 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 8.2.7 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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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潮州市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5100756457369U | 发证机关 | 潮州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开展标准化活动,普及标准化法律,承担标准化技术,培训标准化人员,提供服务标准化。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蔡新雁 | ||
| 依托单位名称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通讯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凤新大厦首层西侧6号铺面 | 邮编 : 52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