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DFCA 113—2025 灵芝孢子油质量与安全控制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FCA 113—2025 |
| 中文标题 | 灵芝孢子油质量与安全控制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ganoderma spore oi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 1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 起草人 | 冯鹏、周亚杰、孙桂菊、夏惠、钱一帆、庞无瑕、文钰、陈晓红、王颖、 周余庆、程建明、董春松、兰韬、李春、谢胡敏、张宝武、汪磊、朱彩虹、王雪英、刘艳美、胡育生、何晓妍、郭原、沈建、胡浪、江凯强、沈光浩、郭绪贵、李炜平、王少康,廖望、隋静、潘达、孙晓玉、张振震、严威、杨非、吴桐、张倩、张玮、陈伟、张彩玲、胡延春、唐本钦、帅超、罗洪、张达玺、 韩易静、杨晨、吕金艳、陈伟华、李子耀、周红亮、黎文媛、陈红香、平秋婷、许可、王麒伟、黄鉴雄。 |
| 起草单位 | 中科健康产业集团(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南京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陕西中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南通理工学院、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泓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健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深圳医药有限公司、中科健康国际(澳门)有限公司、上海禾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肇庆市工程师学会、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新越行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灵芝孢子油的原料要求、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以及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并界定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灵芝孢子油生产、检验和经营等环节的质量与安全控制。 |
| 主要技术内容 | (1)原料要求:规定灵芝孢子的采集时间、成熟度、杂质含量等指标,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生产工艺规范:明确灵芝孢子油的提取工艺、精制工艺、溶剂残留控制等技术要求,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质量指标:制定灵芝孢子油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如有效成分含量、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和微生物指标,为产品质量检测提供科学依据。 (4)包装与标识:规定灵芝孢子油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标签标识内容等,确保产品包装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产品信息。 (4)储存与运输:明确灵芝孢子油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避光等)和运输要求,防止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变质或污染。 (6)质量检测与追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和产品追溯机制,要求企业定期对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并记录相关数据,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程追溯。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093230234F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举办论坛,考察交流,咨询服务,编辑刊物,开办网站,接受政府相关政策的调研及委托授权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梁康桂 | ||
| 依托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10号生物工程大厦1113室 | 邮编 : 510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