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DHR 0015—2025 粤港澳调解员能力培训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HR 0015—2025 |
| 中文标题 | 粤港澳调解员能力培训指南 |
| 英文标题 |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mediator competency training guidelin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2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 起草人 | 杨洁、李颖锋、蔡乔、陈帅雄、刘帅贤、赵达源、周伟欣、陈惠仪、蔡洁波、李宝珠、何丽雅、叶筱彤、罗小华、梁枭、王丽、林启迪、劳欣、何张亮、杨宇成、陈英丽、陈晓旋、王玉珠、张政、罗冬、陈钦耀、刘金玲、李晶晶、陈嘉俊、钟宝雯、张嘉盈。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专业调解员学会、澳门专业调解员学会、香港知识产权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劳动关系服务示范中心、国际专业调解联会有限公司、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创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智力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宏意星数智化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创新发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科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新创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调解员基本职业能力培训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培训发展及评审委员会、培训目的及目标、培训组织、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培训完善与评价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民商事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以及相关活动,其他领域和地区的调解员培训相关活动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总体原则:合法性与合规性、专业性与标准化、协同性与融合性。 培训发展及评审委员会:承担培训管理的主要职责及人员配置。 培训目的及目标:设立对粤港澳三地调解员培训的目的,以及完成培训任务后对培训对象预期达成的能力提出培训目标。 培训组织:包括培训资质、培训场地、培训设施、管理制度。 培训师资:提供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两大模块的师资要求参考。 培训对象:提出招募培训对象条件的建议。 培训内容:提出调解员培训课程内容的建议。 培训考核:提出培训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的建议。 培训完善与评价:提出培训组织完成评价与改进的建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752868646Y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编辑刊物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洁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楼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同座】 | 邮编 : 5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