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GZYJNY 03—2024 生态农业园区(农场_庄园)-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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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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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YJNY 03—2024 |
| 中文标题 | 生态农业园区(农场/庄园) |
| 英文标题 | Ecological agriculture park (farm/mano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ICS 65.020 CCS A 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8月10日 |
| 起草人 | 印遇龙、吴启进、邱永川、章力建、张建华、王道龙、孙建、赵荣水、高志华、武燕、冯永德、郎传东、 李山、颜彦、吴群学、蔡明浩、左克永、万勤、黄韶华、张木芬、陶宇航、赖飞、何胜江、廖建平、 郑燕君、曹文润、商燕、吕翠翠、许冬月、张凯、赵汉卿、刘伟钰、陈浩林、黄泽东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贵州省有机农业学会、重庆 市有机农业产业协会、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四川省生态农 业发展促进会、广西农业产业行业协会、湖南省生态农业联合会、安徽省生态农产品协会、 海南省有机农业协会、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有机产品分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昆明生态产业促进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农业园区(农场/庄园)的评定条件、促进物质与能量多级利用多重增值、标识和管理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农业园区(农场/庄园)的评定、生产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一、核心术语与定义界定 明确文件适用的关键技术概念,为后续规范提供统一依据: 生态农业园区 (农场 / 庄园):定义为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以农业生产单元为完整生态系统,整合生物与非生物环境的能量转化和物质循环,实现 “最大生物产量 + 生态平衡 + 可持续发展” 的环境优美农业载体。 辐照:界定为放射性核素高能量放射技术,明确其在生态农业生产中 “不用或减少使用” 的技术原则。 二、通用技术要求(通则) 确立生态农业园区运营的基础技术规范,覆盖范围、投入品、技术使用、生产管理四大维度: 范围及基本要求:园区需满足环境优美、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且已建立并实施生态农业生产管理体系。 农业投入品技术规范:限定使用 “自然方法繁殖的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及种子、肥料、兽药、渔药等相关投入品,确保生产过程的生态属性。 辐照技术限制:明确生态农业生产中优先规避或减少辐照技术使用,避免其对食品分子结构的改变,保障产品天然性。 生产管理基础要求:核心强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推广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实现产业链延伸与生态平衡的双重目标。 三、园区评定核心技术条件 设定生态农业园区合规认定的量化与定性技术标准,共 6 项关键要求: 种养模式:实行 “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现种养平衡; 产品质量:80% 以上农产品需符合《生态农产品 (生态食品)》(T/GZYJNY 01-2024)技术要求; 废弃物处理:农业废弃物全量无害化处理 + 资源化循环利用,禁止焚烧秸秆等污染性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生态指标:林草覆盖率≥30%,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环境质量:土壤需达到 GB 156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二级以上,灌溉水需达到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二级以上。 四、物质与能量多级利用增值技术路径 明确实现生态与效益双赢的核心技术方向,聚焦废弃物利用与产业链延伸: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针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尿液及生产生活污水等,要求建立全流程无害化处理技术体系,实现资源循环复用,严禁污染性处理手段。 生态产业链延伸技术模式:推广 6 类核心生态技术模式,包括 “畜 (禽)- 沼 - 粮 (果、蔬)- 畜 (禽)”“畜 (禽)- 肥 - 草 - 畜 (禽)”“林 - 草 - 畜 (禽) 结合”“粮 - 草 - 畜 (禽) 结合”“稻 - 鱼共生”“稻 - 鸭共生”,通过技术融合实现物质与能量的多级利用、多重增值。 五、标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 明确园区及相关产品、服务的标识授权与使用技术要求,确保合规性与可追溯性: 园区标识:需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生态农业园区 (农场 / 庄园)” 标识; 产品标识:园区生产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需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生态农产品 (生态食材)” 标识; 餐饮标识:园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需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生态餐厅” 标识。 六、全流程管理体系技术要求 建立覆盖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的全链条管理技术规范,保障标准落地实施: 体系建立:生产、加工、经营者及餐饮提供者需分别按 T/GZYJNY 01-2024、T/GZYJNY 02-2024 要求,建立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生态餐饮管理体系; 责任与培训:指定专人负责体系实施,对员工开展 4 类核心培训(标准宣贯、农产品技术规程、餐饮技术规程、食品安全常识); 记录与追溯:留存生产记录、食材采购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建立产品及菜品跟踪 / 追溯体系,所有记录需可供检查评估,且至少保存 3 年。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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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贵州省有机农业学会 |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5519153706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开展有机农业工作调研,技术培训,成果转让,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胜江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贵阳市中华北路外贸大楼3楼贵州省有机农业学会 | 邮编 : 55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