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JSAS 090—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碳酸钾-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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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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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AS 090—2025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碳酸钾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Potassium carbonat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 起草人 | 马歆、单颖、田英刚、占龙杨、顾正、赵翠、陈玉明、史俊毅、徐昊、俞扬、祁正旺、程晓阳、杜思媛、孙志辉、王靖东、朱晓林、王伟、董琰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沙英喜实业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作为碳酸钾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碳酸钾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范围确定、数据收集要求、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级碳酸钾、食品级碳酸钾和试剂级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 |
| 主要技术内容 | 5.3 系统边界 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为摇篮到大门,原材料获取和预加工阶到碳酸钾产品的产出终止,包括辅助材料和能源(燃料、电力)的生产、运输等上游环节。系统边界如图1所示。 图 1 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图 5.3.1 原材料获取和预处理阶段 从自然界材料提取时开始,到原材料和能源生产到达生产工厂时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过程: a) 原材料的获取与运输分销; b) 能源的获取与运输分销或输送(例如汽油、柴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热力等)。 5.3.2 碳酸钾生产阶段 碳酸钾生产阶段从产品原材料进入工厂开始,到最终产品离开工厂终止。此阶段包括生产产品直接相关过程以及排放处理过程等。 产品制造阶段包括: a) 碳酸钾生产相关的过程; b) 厂内运输 c)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含废物运输)。 5.3.3 分销阶段 分销阶段包括碳酸钾产品销售时运输到购买方,不包括碳酸钾在购买方的处理和贮存过程。 5.3.4 取舍准则 在评价目标和范围确定阶段,应确定允许省略次要过程的取舍准则。所选择的取舍准则对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应在最终的报告中做出解释。 在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过程中,可舍弃产品碳足迹影响小于1%的环节,但所有舍弃的合计值不应超过产品碳足迹总量的5%。 对于以上舍去的部分,应在产品碳足迹报告中记录并说明原因。T/JSAS 090—20253 6 数据和数据质量 6.1 数据描述 碳酸钾产品的碳足迹量化优先收集现场数据。现场数据是基于所研究的碳酸钾产品通过实际监测、统计等方式得到的各单元过程的输入输出数据,碳酸钾碳足迹量化过程中,以下过程应收集现场数据:a) 碳酸钾生产阶段各单元过程消耗材料、能源的输入量; b) 碳酸钾生产阶段个单元过程中间产品、产品的产出量; c) 生产过程废弃物排放量以及场内单元过程间材料与废弃物的运输量等。 其他阶段数据应优先使用现场数据进行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无法获取相关数据情况下可使用初级数据(如碳酸钾产品的碳足迹量化中采用来自非供应商生产相同氢氧化钾材料的数据)和次级数据。 仅在收集初级数据不可行时,次级数据才能用于输入和输出,或用于重要性较低的过程。引用次级数据宜证明其适用性和可信度,并注明数据来源及选取原则。 6.2 数据质量要求 产品碳足迹影响评价应使用现有最高质量数据,按照GB/T 24067要求,数据质量的特性描述应涉及时间覆盖范围、地理覆盖范围、技术覆盖范围、精度、完整性、代表性、一致性、再现性、数据来源、信息的不确定性。开展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组织宜建立数据管理系统,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数据质量评价,并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6.3 数据质量评价 开展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组织宜建立数据管理系统,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数据质量评价,并持续提高数据质量。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质量评价方法见表1,对质量较差的数据应进行敏感性分析。 表 1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评级 技术 时间 地域 可靠性 完整性 好 相同技术数据 ≤3a 同一地区 测量或经核查 数据基本完整 一般 类似技术数据 3a~5a 相似地区 部分测量或部分核查 数据完整性≥80% 较差 不同技术数据 5a~10a 不同地区 次级数据估算值 数据完整性≥50% 7 清单分析 7.1 数据收集 7.1.1 数据收集期 碳酸钾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宜以一个自然年为数据收集周期。其特点是年度数据符合组织常规的运营管理,涵盖生产波动的变化因素。 7.1.2 收集步骤 对于系统边界内的所有单元过程,应收集纳入生命周期清单中的定性资料和定量数据。数据收集和数据质量评估步骤如下: a) 根据产品系统边界,获取工艺流程图,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确定数据需求范围; b) 根据数据需求编制单元过程输入、输出数据列表; c) 根据数据列表收集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数据收集应详细记录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原始凭证,保持其可追溯; d) 评估收集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对研究结论有显著影响的数据,应说明相关数据的收集过程、收集时间以及数据质量的详细信息;对计量数据,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 GB17167 和 GB/T20902 的规定; e) 审查数据收集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异常点和其他问题,识别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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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945Q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 | 邮编 : 210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