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JSAS 092—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扶梯梯级、踏板-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AS 092—2025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扶梯梯级、踏板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Escalator step and peda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 起草人 | 贾颖、顾永华、李飞、范儒、薛轶凡、朱明杰、刘颖、朱晓林、朱笛、赵宇鑫、张非凡、吴浩然、季若愚、杨烨,黄厚明、熊维琼、朱森峰、黄露。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电梯及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扶梯梯级、踏板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与要求,包括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等的方法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扶梯梯级、踏板产品的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其他功能、结构、材质类似产品可参考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 本文件规定以“1个电扶梯梯级、1个踏板”为声明单位,描述应包括梯级的材质、宽度、角度、单重等;踏板的材质、长度、宽度、单重等。 示例1:1个430不锈钢电扶梯梯级,梯级宽度80cm,梯级角度30°,单重1.2kg/个。 示例2:1个铝合金电扶梯踏板,踏板长度45m,宽度40cm,单重900g/个。 本文件规定其余量化单位为声明单位。声明单位仅用于部分产品碳足迹。 本文件允许使用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进行产品碳足迹量化。 应在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详细记录以下技术参数: a)梯级材质; b)梯级宽度和梯级角度; c)梯级单重; d)踏板材质; e)踏板长度宽度; f)踏板单重; g)其他功能描述等; 系统边界 5.2.1 系统边界的设定 电扶梯梯级、踏板生命周期的系统边界宜包含原材料获取阶段、电扶梯梯级、踏板生产阶段,详见图1。 图1 电扶梯梯级、踏板生命周期系统边界示意图 5.2.2 生命周期范围 原材料获取阶段 原材料获取阶段从自然界材料提取时开始,在原辅料材料到达部件生产工厂时终止。除了提取天然材料,还包括再生材料的获取,将原材料进行预处理以及将原材料投入到生产运输设备,以及原材料运输过程。能源的获取和供应也包括在该阶段中。部分电扶梯梯级、踏板的主要原辅料可参考表1。 表1 部分电扶梯梯级、踏板的主要原辅料 序号 分类 主要原辅料 1 整体压铸铝合金梯级 Al-Si-Cu 系铸造铝合金、不锈钢螺栓、防松垫圈、阳极氧化膜、聚氨酯防滑漆膜、EPDM 缓冲垫、锂基润滑脂等 2 不锈钢冲压梯级(高强度型) 不锈钢、氟碳清漆、三元乙丙橡胶条、MoS? 润滑涂层等 3 铝合金-橡胶复合梯级(静音型) 铝合金、NR/SBR 耐磨橡胶层、不锈钢铆钉、冷硫化粘合剂、表面 UV 固化清漆、丁腈橡胶 O 形圈、石墨干膜润滑剂等 4 轻量化 CFRP 复合梯级 碳纤维/环氧预浸料(CFRP)、铝蜂窝芯、钛合金沉头铆钉、环氧结构胶、聚氨酯面漆(耐候)、氟橡胶密封条、PTFE 滑动垫片等 5 不锈钢-塑料镶嵌梯级 304 不锈钢基板、ABS/PC 塑料齿条嵌件、不锈钢十字槽盘头螺钉、化学镍镀层、耐刮 UV 涂层、硅酮密封胶、锂基润滑脂等 原材料获取阶段包括以下过程: a)主要原材料生产(如不锈钢、铝合金等); b)辅料及包材生产(如氟碳清漆、丁腈橡胶等); c)所有物料运输至电扶梯梯级、踏板生产加工单位; d)各类能源、燃料与水生产与运输至电扶梯梯级、踏板生产加工单位。 生产阶段 生产阶段从原材料进入工厂开始,到最终电扶梯梯级、踏板离开工厂终止。在作为最终产品离开生产阶段之前,电扶梯梯级、踏板可能通过许多前端生产过程和相应的中间设施。生产阶段所涉及的各类设施(如工厂、仓库、办公室)的运行都包括在这一阶段。在该阶段还要考虑生产时期形成的任何副产品或废弃物。 生产阶段包括以下过程: a)电扶梯梯级、踏板加工,包括: 1)原材料准备 2)挤压成形 3)机加工 4)表面处理(阳极氧化或喷砂钝化) 5)嵌件压装 b)产品包装; c)现场的运输与存储; d)三废处理。 6 清单分析 数据收集和确认 6.1.1 数据收集范围 数据收集范围应涵盖系统边界中的每一个单元过程,数据来源应注明出处。数据收集包括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的收集。 6.1.2 数据收集原则 产品数据收集宜遵循以下原则: a)在开展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组织拥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的情况下,应收集现场数据。所收集的过程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对于最重要的单元过程,例如对产品碳足迹大于50%的单元过程,即使没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也宜使用现场数据; b)在收集现场数据不可行的情况下,宜使用经第三方评审的非现场数据的初级数据; c)仅在收集初 级数据不可行时,或对于重要性较低的过程,可使用次级数据; d)次级数据中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应优先采用国家权威发布的碳足迹因子,应选取具有地理、时间与技术代表性的因子量化产品碳足迹。 e)评估直接排放数据、能源和原辅料使用数据,以及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等的数据质量; f)收集更高质量的数据以改进数据质量。 g)产品碳足迹的量化阶段不允许碳抵消。 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可参照附录A。 6.1.3 数据收集要求 生命周期阶段 初级数据对应收集项 次级数据对应收集项 原材料获取阶段及生产阶段 1)电扶梯梯级、踏板生产中主要材料(铝合金、不锈钢、碳纤维复合材料等)和辅助材料(ABS/PC 塑料、氟碳清漆、丁腈橡胶等)消耗量 2)电扶梯梯级、踏板生产中能源、燃料与水的消耗量 3)包装材料(如纸箱、包装膜、木托盘等)消耗量 4)废弃物处理过程中消耗的能源消耗量 5)原材料运输与存储过程的能源消耗量 6)原材料运输过程的里程与运输方式 1)主要材料(铝合金、不锈钢、碳纤维复合材料等)与辅料(ABS/PC 塑料、氟碳清漆、丁腈橡胶等)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2)包装(如纸箱、包装膜、木托盘等)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3)能源、燃料和水消耗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4)废弃物处理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5)交通工具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因子 6.1.4 数据质量要求 在确定产品碳足迹量化所使用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时,应优先考虑以下方面: a)覆盖范围:数据的覆盖范围与产品系统边界保持一致,且能够满足产品碳足迹量化的需要; b)地理代表性:收集数据所在的地理区域,以及针对具有地理特性的产品的具体数据; c)技术代表性:数据是否针对具体某项技术或一套混合技术,以及针对产品的具体技术数据; d)时间代表性:数据的年份和收集数据的最小时间长度; e)精度:当数据、模式和假设等存在多种选择时,应优先考虑最准确的数据; f)完整性:数据采样范围应足够大,数据取舍应满足6.3的取舍准则; g)一致性:数据收集时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等; h)可再现性:有关方法和数据值的信息应能允许独立的专人再现研究的结果; i)数据来源:当初级数据易于获取时,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应优先使用初级数据;用于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所有数据,其获得方式和来源均应予以说明; j)不确定性:宜使用数据质量等级<3的数据,以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6.1.5 数据质量评价 数据质量评估的目的是判断碳足迹量化结果和结论的可信度,并提高数据质量的关键因素。本研究数据质量可从四个方面进行管控和评估,即时间代表性、地理代表性、技术代表性和准确性。 数据质量等级(DQR)公式计算如下: () 式中: ——数据在时间代表性维度的分值; ——数据在技术代表性维度的分值; ——数据在地理代表性维度的分值; ——数据在准确性维度的分值。 数据质量等级(DQR)说明与评价详见表2、表3。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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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55945Q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 | 邮编 : 210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