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HEDPA 002—2025 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HEDPA 002—2025 |
| 中文标题 | 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global nova high-quality headquarter enterprise evalu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起草人 | 周杰、翟仁德、高晨、吴晓林、鲍春蕾、毕志伟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总部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长三角 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评价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总部企业 headquarter enterprise 在特定区域依法设立,对其投资机构拥有控制权或行使管理权,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组织。 3.2 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 global nova high-quality headquarter enterprise 在海外拥有分支机构(或业务),在总体经营、跨国业务、成长能力、市场认可度等方面均处于优势地位的总部企业(3.1)。分为“市场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3)和“创新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4)两类。 3.3 市场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 marketing global nova high-quality headquarter enterprise 以产品/服务输出为主,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化销售,且达到一定规模门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度或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在行业内领军地位的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2)。 3.4 创新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 innovative global nova high-quality headquarter enterprise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在本地自主拥有国内外影响力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优势和高成长发展能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度或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2)。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上海市总部企业发展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MJ49049545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总部企业服务、政策宣传、课题研究、调研培训、会务展览、人才服务、编辑出版、标准制定、承接政府和企业委托的其他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76-82号2层01室 | 邮编 : 200040 | |